王赫:斩断中共撕毁香港的四只黑手

在毛时代,中共对港策略是“长期打算、充分利用”;同时,也对香港部署“白蚂蚁政策”,即“要像白蚁一样渗透到香港做工作,一声不响,把整个屋子咬烂,让房子看起来还是完好的”。1978年“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来解决香港主权移交问题,并制定了《香港基本法》,但“白蚂蚁政策”并没有舍弃,而是转变为四只撕毁香港的黑手

香港主权移交22年里,香港民众深受其害,因此抗争不断,直至这次百万港人上街反对中共强令港府修订引渡恶法。中共伸向香港的黑手当然不止四只,本文所谓“四只黑手”,是从战略性、体制性的角度概略来讲。

黑手之一:操控香港特首和政府,钳制香港民主政治(政制)发展

根据“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精神与《香港基本法》,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如: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内地的法律一般不适用于香港。从宪法学角度讲,这不仅突破了单一制国家的主权原理,也超越了一般联邦制的分权极限,甚至突破了旧有的“宗主—殖民”二元宪制,形成了一种“特别二元宪制”。

但诡异的是,享有如此之广自治权的香港(有学者称之为“高度法律自治”),竟不能自行选举特区首长和全部立法会议员,须中央政府任命(这可称之为“政治自治缺失”)。声称香港“高度自治”,本应自然包含“政治自治”,然而却“政治自治缺失”,这是极不正常的。

“高度法律自治”和“政治自治缺失”的鲜明对比,正揭示了中共的幕后打算:它要直接操控香港特首和政府。为此,中共设置了三重“铁闸”:其一,特首由中央(中共)任免;其二,《基本法》第52条表明,除了在极少数情况下,特首无须对立法会负责;其三,由中共来决定香港政制发展路径与进程。

事实上,中共确已操控了香港特首和政府(有时甚至是直接控制),并使香港政治自治遥遥无期。这也是主权移交以来香港社会抗争激烈化的根源所在。

自主权移交以来,政制发展议题成为香港政治生活中的最重要议题。香港迄今共有过三次政改。第一次政改是2005年。先是2004年4月9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解释基本法,否决在2007年普选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要求,并将《基本法》原定的政改“三步曲”前增加“两步曲”,由其来决定是否政改与政改路线图,这引发当年7月1日20万港人再度上街;2005年12月21日,香港立法会未能以2/3多数通过行政首长提议的政改方案,政改失败。

第二次政改是2010年,相关方案获立法会通过。

第三次政改始于2013年。之前,2007年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2017年可以普选行政长官和之后可以普选立法会的决定;2014年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8-31决定”,当中涉及“三落闸”,即提名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须按照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1200人)、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而规定、不实行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行政长官参选人须获得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支持才能成为候选人,候选人数目限在2至3位,以及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不实行变动。“8-31决定”制造的“假普选”引发港人愤怒,成为之后“雨伞革命”的直接导火线。2015年6月18日,香港立法会表决《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决议案》,大批建制派议员在表决前突然离开会议厅,以致议案以8票支持、28票反对大比数否决。第三次政改失败。

政改失败、普选无期(中共强调香港以后香港政改适用“8-31决定”),使香港社会陷入严重撕裂状态。

黑手之二:滥用人大释法与人大决定,侵蚀香港法治与“高度自治>”

从宪法学角度讲,由于在香港施行“特别二元宪制”,所以香港和中央的关系就非一般性的中央——地方的上下级关系,香港的高度自治权也非仅仅来自于中央授权(如一般单一制国家),如有学者所言,“香港基本法不仅是一部授权法,也是一部分权法,还是一部限权法。”

虽然《香港基本法》对中央行使权力设定了条件,但这种宪制性限制要靠“中央自律”——这对中共来说,无异于与虎谋皮。正如有学者指出:中央(中共)拥有释法权(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58条)——“这可能是最重要最方便的权力,通过对那些为中央行使权力设定条件的法律文本的解释,中央几乎可做任何事情。”

当年起草《香港基本法》时,李柱铭与司徒华等香港民主派人士也尽力争取最大的民主空间,“那时候大家都觉得需要妥协,而且都相信释法权不会随便乱用……其实条文上白纸黑字写明,释法要由法院启动,(而大家的共识是)不会主动释法,更不会有行政长官提呈人大释法。”

但是,香港主权移交后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次释法,除了2010年的“刚果案”是由终审法院提呈人大释法之外,其余各两次分别由政府提呈或人大主动释法。当年《香港基本法》的咨询委员、“占中九子”之一的戴耀廷认为,这违背了当初对《基本法》的共识。他慨叹道,“所以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权力是相当有经验和技巧,因为只要有158条容许人大释法,就连第158条本身也可以解释。”

此外,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径自对涉港事宜作出决定,引起港人反弹。例如,2017年12月27日,其通过决定,确认“一地两检”合作安排,港府据此于同日发布《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次日,香港大律师公会发表声明,予以批评,指出“特区政府、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相互“配合”下作出的人大常委决定,已不能弥补地侵害了《基本法》的完整”。

法治是香港的名片。我们可从香港主权移交以来,香港法律界的五次黑衣静默游行(身穿黑色服装,不喊口号,没有标语,以静默的方式游行),来一窥中共滥用权力对香港法治与“高度自治”的侵蚀。

1999年6月26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应特区政府要求首次解释基本法,规定出生时父或母都未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的人士无居港权,变相推翻同年1月香港终审法院所作出的香港人大陆出生子女居港权的判决。这致使香港一批大律师佩戴黑纱,抗议人大释法损害香港司法独立。

2014年6月10日,中共发布《“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宣称“中央政府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这对港人而言,意味着“高度自治”已死,继全民公投票数超过创纪录的75万,当年6月27日,大约1,800名法律界人士穿黑衣静默游行(人数远超过前两次黑衣游行的600人及900人),抗议白皮书冲击香港司法独立,损害香港核心价值。

2016年11月7日,在高等法院就宣誓复核判决前,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释法。次日傍晚,香港法律界2000人黑衣游行。李柱铭称人大常委会无权解释香港的法例,包括《宣誓及声明条例》;香港大学法学院前院长陈文敏教授在游行开始前对美媒称,这次人大释法对香港司法制度的冲击是“最严峻的”,这是以释法解决香港法院本可以解决的问题,“推倒香港法治”。

2019年6月6日,因中共强令港府修订《逃犯条例》而港府又不理会法律界的意见,法律界发起香港主权移交以来第五次,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黑衣游行,约3000人参加游行。参加游行、罕有公开露面的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黄福鑫表示,“今次这个《逃犯条例》以及司法互助的条例,一旦通过,香港将永远不会一样。香港和内地根本就再没有任何的区隔,两制变成一制,亦都等于香港玩完。”

黑手之三:红色资本

中共早在抗战时期就在香港秘密设立企业。“改革开放”之前,中共在香港设立的国有企业有所谓“老四家”,即华润、招商、中旅和中银香港。1978年以来,中资企业——涵盖了中国内地资本在香港注册的独资企业、内地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内地资本在港收购控股的各类企业、内地与香港或全球资本参股经营的企业等等——在港迅速扩张,截至2016年底,已经超过4200家,并掐住了香港的经济命脉。

财大气粗的中资企业在香港房地产、金融、电力、建筑和股市等等关键领域,使香港的本地大亨面临着生存威胁,而后者曾随着英资企业在临近主权交接时丢掉阵地而主导了香港经济。例如,中企在香港买下的土地占这座城市土地成交总量的比重,2009年还不足6%,到2017年超过50%;香港IPO上市顾问投行前十大已从外商银行称霸到中资银行独占9名,中资企业市值在港股达6成以上;中资银行在香港已开设了近500家分支机构,市占约4成;90年代中企占公共工程合约金额不到15%,迄今已逾三分之一,等等。

这类中资企业经商,往往不是从盈利角度,而是为了把钱搬离大陆,所以不惜疯狂收购地产,导致本地财团无法竞争。没有公平竞争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导致李嘉诚干净撤离中国,从2011年就开始不断抛售中国资产,并且自2011年以来就没有在大陆拿地,2012年之后就没有再购入香港的土地,进入2013年抛售大陆、香港资产的速度更是加速,到2015年几乎出清。

对中共而言,经济永远都是和政治挂钩的。红色资本入侵香港对政治影响极大。例如,据路透社报导,在2016年秋天的立法会选举中,中国银行、华润等大型中企,曾向其在香港的雇员施压,让他们投票给亲北京的候选人。曾担任多年立法会议员的自由党荣誉主席、政治立场属温和建制派的田北俊,是香港知名政商双栖的本地商界代表人物,他也看到,“香港主要经济命脉已是中资全面掌握,炒高了地皮,控制了民生,香港人想要民主普选的政治主张,会更难达成。”

2014年年底,路透社推出特别报导“大陆对香港经济的殖民化”(The mainland’s colonization of the Hong Kong economy),阐述了大陆足迹在香港的扩张,从一个角度解释了香港当年浩浩荡荡的民主示威运动“雨伞革命”为何无法震撼北京的原因。

黑手之四:“单程证”

香港主权移交以来,超过一百万名大陆居民携“单程证”赴港定居,约占香港人口比重1/7。这对香港的社会福利、房屋、教育及医疗等公共服务造成沉重负担。尤为严重的是,“单程证”的审批权掌握在内地公安手里,香港政府没有任何权力管理,还提也不能提。

2018年9月9日,以聆听市民对施政报告的意见之名,林郑月娥参加香港电台的节目《众言堂》,有市民提问,要求香港政府向内地当局争取单程证审批权,林郑竟回答说,这个问题“踩在红线上”、问题涉及“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又称希望市民不要排斥批准内地人来港的“家庭团圆政策”。

林郑这一言论招致各界批评。新民主同盟发表声明指出:“单程证审批权”与“国家主权”风马牛不相及,“《基本法》订明,单程证数目须先咨询香港特区,故此港府理应向内地反映名额太多的问题”;至于审批权方面,“内地省市政府有审批外来居民户籍的权力,取回审批权只是与内地城市做法看齐,并不过分”。其实,《基本法》订明并无订明审批权是在内地政府手上。

单程证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名义上是为港人“家庭团聚”,实际情况恐非如此。根据港府保安局局长透露的数据显示,“家庭团聚”情形之外的“其它类别”竟占据了赴港定居的绝大部分,比如2016年赴港定居的5.7万多人中,有5.3万属于“其它类别”。

针对单程证问题中的诸多异常,不少有识之士指出:中共籍单程证静悄悄地向香港移民,意在改变香港人口结构,并在其中大批部署中共人员;香港只有接收的义务,但没有审查权。

被媒体称为“占中九子”之一的香港泛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在其回忆录《判刑前的沉思》引述一名熟悉香港保安政策并曾参与其中的权威人士的消息,披露每日150个单程证中,约30至40人是“有特别任务的共产党员”,估计过去二十多年中共已渗透21万至29万地下党员来港。

无怪乎,受控于中共的香港特首和港府不仅无意争取单程证的审批权,还将此视为“禁区”。

斩断黑手

在1997年主权移交时,香港的生产总值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约1/5,如今仅占2%左右。在这过程中,中共对香港的心态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变化。有的人臆想着“香港是一个壳,大陆人(中共)是主角”。

而港人与大陆民众有着共同的曲折命运,有着共同抗击中共暴政的经历。1989年,百万港人与抗议六四镇压的人士一起参加游行;之后,每年六月四日,维多利亚公园的烛光都风雨无阻地点起,照亮夜空,一直持续了30年,一直亮到今天,一直在向大陆照射。

自由与法治香港,虽然在主权移交后已满身创伤,但一直都是大陆民众向往之地,无论是买奶粉,还是购禁书。

今天,垂死的中共已再不能容忍香港人民在“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名义中的那点自由和尊严了,要通过《送中条例》把香港和自己一起埋到棺材里去,它的黑手在绝望中狂舞,要撕毁一切。

香港人民勇敢地回击黑手。6月9日以百万之众走上街头,给香港的中共走卒“送中(终)”,给中共“送中(终)”。6月12日,在港府仍然坚持将《送中条例》送立法会审议的危急时刻,逾万港人(其中很多学生)聚集在政府总部和立法会前和平抗议,无惧港府暴力(72人受伤,港府将示威定性为“暴动”),终于迫使立法会延迟审议。

香港人民从来不是孤立的。6月9日,反《送中条例》行动在全球至少12个国家的29个城市得到响应,当地港人同日在其所在城市的中共使馆、香港政府经贸办事处前或广场请愿。

而最大的支持来自大陆。中共是港人和大陆民众的共同敌人。要斩断中共伸向香港的黑手,就必须解体中共。迄今,“三退”运动席卷中华,超过3.3亿人次宣布退出中共及其附属组织共青团、少先队,这是对中共最致命的打击。

港人抗击赤潮,大陆英勇“三退”,两者相呼相应,共助中国新生。#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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