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后声明:打压律师 搬石头砸自己脚

近日,我们获悉,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以“在庭审过程中否定邪教组织性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对两位在长沙市注册执业的人权律师进行非法惩戒,分别做出“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该起事件是中共当局在2015年集中迫害和打压人权律师的“709”事件之后,首次以法庭言论作为非法惩戒中国人权律师的反法治事件。

对此,我们表示强烈谴责和严正抗议!同时,我们希望长沙司法行政当局认清形势,悬崖勒马,立即撤销对两位人权律师所做出的非法处罚。

我们认为:这起恶劣而又荒唐的反法治事件,撕下了中共公开宣扬的“依法治国”的伪装;中共以法庭言论打压律师之举,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于2018年11月2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曾武律师在庭审中发表“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张某信仰法轮功属于宪法第36条规定的宗教自由”的辩护意见与胡林政律师在庭审中发表“没有证据证明‘法轮功’是邪教,张某信仰‘法轮功’属于宪法第36条规定的宗教自由,限制‘法轮功’信仰是违法行为”的辩护意见,“否定‘法轮功’是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性质”,均属于扰乱法庭秩序的违法行为。

我们查遍中共的法律,与曾武律师一样,没有发现任何法律认定了“法轮功”是邪教;我们相信,一个追求公平正义和良知不灭的人权律师,胡林政律师在该案中的确找不到能证明“法轮功”是邪教的任何证据。

我们知道: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论不受追究,是文明世界的普遍共识,也是中共颁布的“律师法”和中共签署的《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的明文规定。

因此,曾武律师和胡林政律师的辩护意见,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正当与合法言论,没有也不可能扰乱法庭秩序,依法不应受到任何追究;对两位人权律师的法庭言论进行非法惩戒,是恶劣而又荒唐的反法治之举,证明中共高调宣扬的“依法治国”,只是愚弄懵懂百姓和欺骗国际社会的伪装!

老子曰:自作孽,不可活!

在中美首脑即将会面洽商已令中共几近崩溃的贸易争端之际,在中共急需向国际社会展现其必将信守洽商承诺的诚意之时,中共以法庭言论违法打压人权律师,既是逆世界潮流、乱“依法治国”的荒唐之举,也是反人类、反文明的无耻劣行,使“外未攘而内不安”,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中国律师后俱乐部
2018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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