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 欧洲实施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新唐人2018年05月25日讯】互联网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数据保护条例,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周五正式实行。这一条例不仅和欧盟人有关,欧盟以外的公司和政府部门,只要是与欧盟有商业关系的,都可能受到影响。

数字化协会 政策问题顾问 尤利安·要实:“面对消费者需要解决的所有问题,新条例无疑值得庆贺,因为新保护条例在整个欧盟都有效。”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本周五正式启动,新条例取代了旧的《欧洲数据保护指导》,要求公司给予用户更多的数据控制权利。

比如,社交网络公司在使用客户数据前,必须征得客户同意,不能再随意给客户发送推广邮件。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主席 耶里内克:“客户必须是自愿同意的。必须书面写下来,而且客户能看懂。不能只是通过律师,人们得能看懂。如果是强迫同意,那就不是同意。”

新条例也强化了对青少年的保护,比如13岁至15岁的青少年,需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方能使用某种网络服务。

违规公司将面临最高2000万欧元,或其全球年收入4%的钜额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新条例适用于所有规模的企业,非政府组织,和政府机构等。

对于资源有限的小企业,新条例带来新问题。

英国雪莉水产公司总经理 寇克:“我很容易就能想像,我们的电子邮件名单从3500个名字,减少到不到1000个。我们不得不重建名单,多花一笔费用,多费精力,才能把这些顾客找回来,把他们带到想去的地方。”

不仅所有欧盟内的企业需要遵守新条例,所有和欧盟有交易的国际企业,都在该条例管辖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被收集信息的客户,以居住地是否在欧盟为准。

新唐人记者王羽音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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