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士方:监察委与人大 谁监督谁

近期地方两会的换届,除了省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们的人选敲定了之外,还有一个重要职位——31个省级行政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监察委主任,已经全部出炉。并不令外界意外的是,这些监察委主任无一例外都是由省级纪委书记、兵团纪委书记兼任。如此,中央监察委主任将由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兼任,也就变得毫无悬念。

我们知道,监察委是由各级人大产生的,人大因而对监察委负有监督责任。但是,以监察委的职能,是监督所有吃“皇粮”的公职人员的,人大也就自然被置于监察委的探照灯之下。这样一来,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来了,监察委和人大,到底谁监督谁呢?

在中共体制下,人大是由两种人组成。一种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办公机构人员,这些人是人大日常权力的掌控者。另一种,是专门开年度会议的各级人大代表,这些人只是在开会时提些无关痛痒的议案,同时充当“举手机器”。

但即使前一种人,平时都是装模作样地开会讨论问题、制定所谓法律。人大机关既缺乏专职监控人员,也没有监控设备和强制力量(如武警),更没有一种长效机制去真的去监督某个具体部门。

既然人大监督由其产生政府、法院、检察院的职能一直都是空置的,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所谓人大监督监察委也将是一纸空文。

即使下沉一级,在省级党委,大部分省份是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情况下,人大对监察委的监督作用也几乎可以忽略。因为党内一把手兼人大主任只是挂个名在那里,实际事务是由排名第一的人大副主任主理。党书记实权虽大,却根本不会对合署办公的中纪委和监察委构成实质性的“紧盯”。

而反过来,在纪委吞并了检察院反贪反渎职机构成立监察委后,监察委的日常办事人员大增(有说增长了一倍)。而这些人都是从上至下有一套精致的监控机制的。监察委从检察院收编过来的还有令人谈虎色变的侦查权,还可以调动武警对人进行留置。

所以监察委要监控包括人大在内的一切公职人员,就是一个并不困难的事情。

因为现当权者以反腐的手段清洗政治对头的需要,纪委系统在中共十八大之后已经权势大涨,而今从中纪委膨胀为监察委后则更显鼎盛。而人大这个橡皮图章,一直以来就没有什么起色。很难想像,一个弱势的人大,可以对强势的监察委构成“以弱驭强”的监督。

监察委这匹装了“镀金鞍”的高头大马将发挥什么作用,取决于谁是挥鞭人。而党鞭之下,从无良驹,只有劣马。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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