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辽宁省委书记王珉 收贿被判无期徒刑

【新唐人2017年08月04日讯】曾经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前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因涉嫌贪腐收贿遭到调查起诉。周五,法院正式宣布,对王珉判处无期徒刑。

周五,河南洛阳中级法院针对王珉的三项罪名宣判。

王珉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贪污罪”则判处四年徒刑;“玩忽职守”罪名则判处七年徒刑。三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而王珉的所有财产也全数没收。

王珉涉嫌在2004年到2016年期间,收受他人贿赂超过1亿4600万人民币。

根据大纪元时报披露,王珉落网后,为了自保,曾向中纪委提供了大量关于前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的贪腐内幕材料。

此外,王珉曾经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受到江泽民与曾庆红的重用;中共“十八大”后,他并曾经和习近平在废除劳教的问题上进行对抗。

据不完全统计,王珉在江苏、吉林、辽宁三省任职期间,至少有16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新唐人记者唐浩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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