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涉泄密诽谤案 一审获判无罪

【新唐人2017年03月28日讯】马英九被立委柯建铭自诉教唆泄密案,周二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无罪,认为已经泄漏的秘密不是秘密,也就是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先将秘密告知马英九,然后马英九又叫黄世铭再说一次,所以没有所谓再泄密问题。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廖建瑜:“柯建铭先生自诉马英九,教唆泄密的案件,那本院刚才在下午3点的时候已经宣判,那判决主文是,马英九无罪。”

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控告前总统马英九涉嫌教唆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案,台北地方法院28号一审宣判无罪,因为合议庭认为,自诉人柯建铭无法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被告马英九在教唆泄密以及诽谤罪部分属实,全案还可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廖建瑜:“已经泄漏的秘密不为秘密,这样子的一个观念,那所以他认为就说,如果8月31号黄世铭先生,已经泄密给所谓的马英九先生,那就没有所谓的,9月1号再拿出专案报告二,再教唆泄密的问题,简单的逻辑大概是这个样子。”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黄世铭第二次再交给马英九的专案报告,内容多了2通监听通联纪录,但柯建铭提出的88秒关键通话记录,无法证明这部分是马英九在电话中要求黄世铭增加的。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廖建瑜:“马英九先生在记者会后所为的声明,提及所谓前立法院长王金平先生,为自诉人关说司法案件已结,是属于一个善意,而且可受公评的事项,认为是提出一个所谓合理的评论。”

法院认为,马英九所谈的事情涉及重大的公益性,也无法证明马英九在主观上有诽谤之意,为了贯彻宪法对政治性言论的高度保障,确保言论自由,所以这也不能构成加重毁谤罪。

新唐人亚太电视胡宗翰、黄庭锋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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