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山”案败诉 《炎黄》前主编声明拒道歉

【新唐人2016年09月23日讯】大陆敢言杂志《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因质疑“狼牙山五壮士”的真实性而被对方后人控告侵害名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洪败诉,要在媒体向“五壮士”后人公开道歉。9月22日,洪振快发表声明,强调自己不会道歉。

声明中洪振快指出,该案在一审判决中采用“莫须有式的政治构陷手法”,批评法院制造一个新时代的文字狱,基于是次裁定不是公正的司法审判,是司法不独立、屈从于政治而作出的政治判决,背离法治精神,不合法且违背宪法,实际上是对学术研究进行政治迫害,侵犯人权。

他说,对于这种政治迫害,他本人有权表示抗议,并拒绝道歉。

洪振快表示,法院裁定他需要承担在报刊上刊登判决书的费用及公开赔礼道歉,他认为裁决不合法,是“莫须有式”政治构陷,将不会予以执行,若法院执意要对此“强制执行”,他将会发起众筹支付有关费用,但绝不代表他真的要道歉。

狼牙山五壮士是指1941年抗日战争时期,5名中共八路军士兵在河北易县狼牙山战斗中抗击日军,子弹打光后纵身跳下数十丈深的悬崖,3人身亡2人幸存。

该事迹一直被官方宣传为“红色经典”,2013年9月,历史学者洪振快在财经网刊发《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及在《炎黄春秋》上刊发《“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的文章,他通过对中共现有文献进行查阅,发现有多处前后矛盾的地方。

洪振快发表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援引军方历史档案,从历史考据角度,质疑事迹的许多历史细节,认为当时情形并非官方宣传的,抗日战士与日军主动接战,而是退路被切断,慌不择路,退至绝地。关于“跳崖”,洪振快认为,其中幸存的两人是“溜”、“滚”、“窜”,而不是主动跳崖。

不料这两篇文章惹怒中共当局,军方更是赤膊上阵。国防大学前政委赵可铭、前副总参谋长张黎出面力挺,《解放军报》发舆论战捍卫“狼牙山五壮士”。

“五壮士”的两名后人控告洪振快侵犯父辈名誉案,军方大校王立华亲任控方律师。法院于6月27日一审判洪败诉,洪不服上诉。8月15日,终审法院驳回上诉,拒绝接受以“学术自由、言论自由”抗辩,判词强调洪的文章侵害的是“由英雄人物的名誉、荣誉融入的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声称,“五壮士”这段故事已构成“中华民族共同记忆”,对它的质疑损害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价值”。洪振快必须连续登报5天赔礼道歉。

洪振快表示,自己早已预到终审结果,认为这是政治判决,当局缺乏历史探究精神,判决违反司法原则。

旅美文化学者王康表示,“狼牙山五壮士基本上可以说是百分之百是编造出来的,铁道游击队,山东的枣庄那一带,有这么一点,八路军不是说完全不抗战,主要是保持实力,这是毛泽东和整个共产党的共识,才能在后来打败国民党。”

洪振快表示,原告在一审中没有提供任何反驳他的证据,一审和二审判决都是违反司法原则的荒谬判决,都是一个要打压不符合当局历史宣传口径的政治判决,自己不会道歉。

洪振快:“我作为一个历史研究者,我基于历史研究的规范,都有根据地探讨历史真相,这是一个基本的学术自由和思想自由。他们没有权力来干预和侵害宪法明确赋予公民的学术自由和思想自由。我就是要为中国知识界争口气,我坚决不向政治权力低头。”

分析认为,洪振快之所以会败诉,是因为中共需要类似像狼牙山五壮士这样的所谓英雄,来支撑抗日战争结束后它政权的合法性。

(记者李韵综合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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