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王秀英给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问题咨询函

【新唐人2016年07月18日讯】尊敬的习近平主席:

目前就菲律宾南海仲裁庭作出非法无效裁决一案,不管外交部发言人还是您,以及所有爱国者,都坚决表示不接受不承认。

尽管每个社会的官民之间都会存在许多不同意见,但对于“非法裁决”不接受不承认这个原则上,全国人民与党中央的态度绝对保持一致的。

既然在这个问题上全国上下观点一致,那么,国内政府与法院做出无效的法律文书,是不是等同对待?现我有几个问题向习近平主席咨询,请习主席给予理解,并指导。

问题如下:

1、我村的土地与海域历史以来一直是我村村民所有与使用,有了“英明的共产党”领导以后,54年政府还给我村家家户户颁发了土地、海域所有权证。在法制健全的今天,我市(福安市)的政府是不是可以不通过我村村民随意把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颁证给与政府合作的对象?

2、中国上层的领导是不是可以无需选票,以政治命令让这个政府合作的对象连任福建省人大代表?

3、被侵害的农民起诉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福建省高院是不是可以自身带头并引导属下的法院,不用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直接取代国土资源局,来认定农民世代生存的土地属于国有?

4、政府除了违法颁证一大部分土地面积外,对于没有颁证的是不是可以默许勾结对象继续侵占,接着再违法补发使用证?

5、福安市前任领导看到村民反映激烈,曾多次组织专案组,专案组的组成是不是只为忽悠百姓,而不用答复?

6、对于村民向领导反映丈量土地,侵占部分返还农民,福安国土资源局是不是可以一再转移话题、答非所问做出他们“已经分别颁发了9本土地证”作为问题的答复?

7、对于福安国土资源局的违法答复,村民向福安上届市长反映,要求国土资源局正面回答问题,市长答应核实这个问题,福安国土资源局延长答复,等该市长调走后,再次答复他们已经颁发的9本证,请问这种忽悠是不是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利?

8、市领导代表的是市政府还是领导个人?前任领导答应的事情,接任的领导是不是要继续执行?

9、百姓就福安国土资源局非法无效的答复向领导信访,请求领导监督、纠正其违法行为,给当事人正面答复,而福安信访局则认为国土资源局张冠李戴的无效法律文书有效,不服向上级反映,福安信访局引导百姓走弯路的行为算不算与党中央坚决强调的“非法无效判决,绝不接受不承认”的原则?

10、最后问个全国性的问题。国家制定了《信访条例》,为什么百姓去上访第一次接待后问题不解决,第二次就是老访民,不予安排接见?难道《信访条例》只是忽悠?政府弄个领导接待日,而对百姓的要求解决的问题不解决,难道中国的领导只是花瓶?

习近平主席,以上十个问题,行政机关与法院的行为算不算非法无效?无效的行政文书或法院判决书,百姓是不是可以与中央的观点保持一致,坚决不接受不承认?

习近平主席,对本人的咨询函如有打扰请多包涵!但,作为一国之主,百姓的问题也是您要面对的问题。敬请尽早给我村一个公开答复,以便让我村乃至全国访民明白,政府无效的行政行为,我们是否要在他定的时间跟他重新掀起另一场纠纷?

咨询方:福安市下白石镇

外山村里凡自然村

村民小组组长:王秀英

电话:13385011597

2016年7月17日

以下附村民每户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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