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院法官解析寄养家庭的选择

【新唐人2016年02月29日讯】在纽约的华人新移民家庭,有时在处理家庭关系和教育孩子方面,不了解美国法律,往往因为一些观念上的不同,导致孩子被送寄养家庭,而父母还要到家庭法院面对聆讯。为此纽约布鲁克林家庭法院华裔法官接受本台专访,帮助华人了解家庭法院的运作程序。今天,先带大家了解一下寄养家庭的选择。

去年,在布鲁克林一位年轻华裔父亲董钟,由于无法解决与家庭纠纷,绝望之下将自己的两个年幼儿子,移交到警察局。随后,两个儿子就被儿童局的工作人员带走。而他则被儿童局告上家庭法院。此案件在华人社区引起很大反响。

家庭法院在这一案件中的角色,对于很多华人新移民比较陌生。布鲁克林家庭法院华裔法官万泰妮表示,家庭法院受理的案件与民事法庭以及刑事法庭处理的案件都有所不同。

布鲁克林家庭法院法官万泰妮:“家庭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虐待儿童,忽视儿童,儿童监护和探访,保护令,终止家长抚养权等。通常人们认为离婚案件在家庭法院处理,其实不在家庭法院,而是由高等法院受理。”

此外,家庭法院还要裁决少年犯罪案件。法庭上,有法官,没有陪审团,孩子,父母双方都要由不同的律师代理。

在年轻父亲弃子案中,提告方是纽约儿童局。家庭法院的法官要裁决是否孩子要送寄养家庭。

“不是说每个案件到了家庭法院,孩子都要被带走,送到寄养家庭。有的案件,即使父母被告,但是也可判孩子与家长在一起,只是要接受儿童局的监督。也可能儿童局会将孩子带走,但是要得到法庭的许可。每次儿童局如果要带走一个孩子,必须要得到法官的许可。”

在寄养家庭的选择方面,法官也有诸多因素要考虑。

“带走孩子并不意味孩子一定要送到陌生的寄养家庭。带走孩子也代表由亲属看护,比如祖母、姨母、叔伯、表兄妹,甚至朋友。法律不希望孩子被送到陌生的寄养家庭。儿童局有义务要优先找到孩子的亲属,如果一定要从家里带走孩子。”

但是对于没有亲属在美的新移民家庭,孩子就有可能被送到陌生的寄养家庭,而纽约的亚裔寄养家庭比较少。

“我确实看到在亚裔社区,特别是华人社区,对华人寄养家庭需求大。如果有更多社区人士,考虑成为寄养父母,为某个孩子提供一个临时的家,如果这个孩子已被带离自己的家。这样寄养家庭与孩子就有了相同的生活习惯,语言也相通。因为孩子通常都是要离家好长一段时间。”

申请寄养家庭可以登陆儿童局网站进行注册,在进行一些相关课程的培训,家庭环境各方面通过检查,就可以了。

新唐人记者安心、宋升桦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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