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余贪官待杀 孟建柱紧急报告暗示中共无路可走

【新唐人2015年12月21日讯】(新唐人记者蓝铭浩综合报导)有香港媒体近期披露,今年4月下旬,中央政法委提议对经济刑事犯罪案量刑进行急刹车,把贪污受贿、侵吞公款1000万或以上的案件,修订为一般案件性质量刑。如果按照2000年8月以前的刑法条例,将有上万的中共官员等待执行死刑。

据动向杂志引述中央会议信息披露,截至今年10月底,被逮捕起诉的党政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高级管理层人员高达31522人。其中,贪污受贿1000万以上的就有11370多人。如果按照2000年8月以前刑法条例,这些官员面临的都将是死刑。

报导称,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10月下旬的中央政法委内务会议上报告,政法工作面临的压力、挑战史无前例,而最沉重的压力是内部。因为目前有数以万计待审理的党政国家机关部门,系统涉嫌贪污腐败官员案件,以及数以千计涉外被通缉经济刑事犯罪案件。

中央会议披露,对于这一沉重的贪腐处理压力,法院承受不了,中央政法委承受不了,中央政治局更难承受。

为了应付“打虎拍蝇”运动中特大贪污、受贿案量太多太深的情况,今年4月下旬,政法委提议原来把贪污受贿、侵吞公款1000万或以上列作特大案件性质的量刑,修订为一般案件性质量刑。

报导称,根据修订提议后的最新经济刑事案件量刑条例,贪污受贿、侵吞公款1000-1600万的,量刑为10年或以上;1700-2500万的为12年或以上;2600-3600万的为14年或以上。以此类推,直到数额达1亿以上的,量刑为无期徒刑或死缓。

据称,这次修订是自2000年9月以来,当局所作的第5次量刑急刹车。上一次是在2013年5月,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到中央政治局和人大常委会作有关量刑条例修订紧迫性的报告。

当时的报告提到,随着反腐的深入,更大的、集团性、规模性、塌方性案件会出现。按照当时的有关量刑条例,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数量很大。

事实上,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巨贪”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如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家中起获赃款现金2亿元,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被查抄的现金重达1吨;2006年落马的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被发现贪污1亿6千万元等等。

有评论指出,中共不断修订官员贪污受贿案件的量刑条例,可见其体制性腐败及腐败的严重程度。中共已经无路可走,只有抛弃独裁的共产体制,才能破除贪污腐败横行的大环境,重树社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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