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高官转私校当门神 教团吁修法禁止

【新唐人2015年11月19日讯】据大纪元电子报11月19日的报导,有许多教育部官员退休后,转任私校“当门神”,有助于私校应付评鉴、获奖补助款等经费,教团认为,政府应制定禁止教育官员退休后到私校任职的“旋转门条款”;也要求教育部官员能公开宣示,卸职后不会到私校任职。

高教工会18日召开记者会,根据统计,近20年来教育部长、次长、司长、主任秘书等教育官员,共有3位部长、10位次长、4位高教或技职司长,以及几乎全数主秘,都转任私校担任要职,更有人成为私校董事。

高教工会秘书长陈政亮表示,现行“旋转门条款”仅禁止公务员在离职后3年内不得转任“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等,但私校非营利事业,不在此规范限制内。他要求,教育部应主动订定,禁止教育部官员退休后至私校任职的“旋转门条款”。也需全面检讨图利私校校董的既成法规。

同时要求现任教育官员,包括教育部长吴思华、政务次长陈德华、高教司长李彦仪等人,公开宣示在下台或退休后不至私校任职。

陈政亮表示,现行法规下,私校不算“营利单位”,因此没有旋转门条款。但这些“门神”对教育现场影响大,官员也想着自己未来的出路,制订出偏袒私校经营者的政策和法令。

其中,前教育部次长周灿德转任醒吾科大校长后,提出“让私校在清算后的校产,可以交由私校校董分配”的主张,产生教育部高官与私校间利益交换的疑虑。高教工会执行秘书陈炯廷谈到,会有这样的状况,正是过去教育部官员可透过自身在政务体系所累积的人脉,有助私校应付评鉴、获得奖补助款等有密切相关。

“双薪教授”排挤年轻就业机会

南华大学应用社会系副教授周平进一步提到,教育部官员退休后转任私校,可能让评鉴、奖补助款失去公正性,尤其可月入新台币15至20万以上,若加上月退俸更为惊人,更一手领取高额月退俸,再领取私校最高标准的薪资,成为“双薪教授”,排挤了年轻学者的机会和薪资。

另外,私校为了挪出高薪聘请这些“门神”,势必造成经费的板块挤压,使得许多基层学者都只能采“非典型雇用”,造成高教资源分配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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