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是设计的圈套?瑞海高管现场复盘神秘起火

【新唐人2015年08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王海天报导)天津滨海新区大爆炸已经过去一周,关于爆炸发生最初的一些细节开始逐渐在不同人口中“复盘”或“拼图”。日前,爆炸当晚身处现场的瑞海国际物流公司一位高管及守门人均向媒体证实,是听到一次小型爆炸声后发现运抵区西南角起火,但最初的原因依然模糊不清。而来自民间的分析则质疑爆炸是人为设计的圈套

瑞海高管目击不明原因起火

天津大爆炸发生后,迅即震动海内外,涉事公司瑞海国际10名负责人在事发6小时内即被控制,而该公司的管理漏洞也被曝光。迄今为止,爆炸已经过去一周,但引发此次爆炸的最初原因,仍然神秘莫测。日前,身处爆炸现场的瑞海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均向媒体还原了爆炸当晚的情况并进行了个人分析。

据中共党媒新华网报导,有记者就火灾爆炸原因询问了相关人员。据当时在瑞海公司运抵区看门的工作人员说,他听到“砰”的一声,然后起火。而一位事发时在办公室睡觉的瑞海公司高管表示,他也先是被一个小的爆炸声震醒,然后赶紧打开窗户向外看,发现运抵区西南角已经着火了。

据这位高管回忆,起火位置大约有二三十个硝酸盐类集装箱,每个20吨。硝酸铵有10来个集装箱,硝酸钾和硝酸钙的集装箱各有七八个。“我怀疑可能是旁边别的东西先着火,引爆了硝酸铵。”

瑞海公司的另外几位负责人均称,据当晚在现场的员工汇报,他们看见运抵区放三类危化品的集装罐在着火。这几位负责人分析,可能是集装罐里的物质超过了标准值,量太大,导致里面压力升高,把阀门顶开发生了自燃。起火以后产生高温、震动,引爆了硝酸铵,产生了巨大的爆炸。“硝酸铵遇火就是能量巨大的炸药。国外进硝酸铵都是炸矿山的。”瑞海公司一位负责人说。

官方通报起火来自一辆汽车

不寻常的是,大陆官方迄今为止,尽管手握多份现场目击报告以及消防报警记录,但对爆炸发生前的起火原因究竟为何,一直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或结论。

此前,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现场应为先起火,后爆炸。党媒人民网的报导说,“据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周天在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12日22时50分,天津消防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天津开发区五大节雨欣路附近疑似一辆汽车起火,随后多个电话报警称天津港内起火。天津消防调派力量赶赴现场,23时06分第一批灭火力量到场,发现多个集装箱起火,属于猛烈燃烧阶段,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迅速先期处置。23时16分左右,其余力量陆续到场。23时30分,现场发生接连爆炸。”

在爆炸后的第二场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是否是用水去灭火才引起爆炸?发言人再次证实,接到报警电话时,第一个电话是说汽车燃烧,第二个报警电话说天津港起火。消防总队第一批人员抵达现场后按照规定进行火灾侦查和判断,第二批人员刚抵达就爆炸。之前是天津市港区公安局在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方法不清楚。

“自燃说”遭质疑

此前,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东北大学副教授钟圣俊在科学网个人博客上发布了对天津瑞海物流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原因猜测,他认为硝化棉或者硫化钠自燃是最可能的点火源。但他同时强调,这是建立在“不考虑人为破坏”的前提下的个人猜测。

“自燃说”很快遭到网友的质疑,有人表示,钟圣俊的文章实际只是猜测推断了事故的过程,而不是原因。真正的原因很简单:1、人为;2事故。

海外独立观察人士郑经纬指出,起火时间是晚上11点左右,并非燥热的中午,怎么会莫名其妙就自燃着火。而硝化棉的自燃一般要在4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才可能自行分解燃烧,现场很显然达不到这个温度。硫化钠可以在空气中发生缓慢氧化自燃,但从官方公开的通报可见,从22时50分接到报警发现汽车起火,到23时06分第一批灭火力量到场,仅仅一刻钟时间,就已经发现是多个集装箱起火,且属于猛烈燃烧阶段,这么迅猛的燃烧火势仅用自燃很难解释得通。

民间分析:天津大爆炸很像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

尽管官方媒体对此次爆炸是否有人为因素绝口不提,甚至到后期连最初公布的神秘汽车起火也从报导中消失无踪。但民间对真相的挖掘并未停止,爆炸或系人为制造的分析仍不时现诸网路。

据海外阿波罗新闻网刊发署名“博讯螺杆”的网友分析认为:目前已经确证,第一时间进入火场的是港口的专职消防队,这些专职消防队应该是知道危险品灭火方法的,但因为现场指挥混乱,各部分消防队之间没有沟通好,后边的就直接上水炮,结果就爆炸了。

文章认为,至于爆炸是否阴谋破坏也是有理由的:根据相关报导和事后调查可知,起因是车辆(集装箱货柜车)失火,那么这把火是怎么烧起来的?是不是人为的?天津地处北方,事发地又是海港,夜间气温不至于导致易燃物自燃,又没有雷电,这把火是怎么烧起来的?这很像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有人策划了这场爆炸,一切都在计划之内,然后给人们造成错觉,认为爆炸是由消防队员们偶然的技术性错误造成。

所以,如果爆炸是恐怖主义人为制造的,这里边就存在一个技术设计问题,即:先纵火,吸引消防队前来灭火,并预计消防人员不可能知道起火的货柜车载满了媒体报导的“遇水即燃白色晶体”(疑为金属钠),一定会按常规用水救火,然后小爆炸引发周围的易燃易爆化学物质的连锁大爆炸,而且现场储存的大量电石遇水后生产的乙炔气,会造成云爆级杀伤力,不能不说,这样环环紧扣的设计是很精当的。

作者最后表示,破这样的案子,应该不难,起码现场会有很多监控录像点,没可能全部炸毁,起火的是哪一辆车?有无生人出现在现场?整个公司员工的名册档案(包括死者),门卫的监控记录,以及所有的进出场货柜油罐车辆的记录,都会有线索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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