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13律师致函法院 吁撤卞晓晖等案原判

【新唐人2015年06月13日讯】日前,一批大陆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们,发现法院在对法轮功学员案件的一审过程中,普遍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因此律师们发出致全国部分中级法院的意见书,要求二审法院无条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对此,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对律师们的正义行为与勇气表示赞赏。

6月9号,王全章、常伯阳、王宇、蒋援民等13位律师,联合发出致全国部分中级法院的意见书,要求二审法院立即无条件撤销卞晓晖、周秀珍、王燕欣、管龙妹、刘西卫、于溟等一系列上诉案的原判,发回重审。

意见书阐明,河北石家庄中级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黑龙江建三江垦区中级法院等诸多法院,违背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触犯了刑事诉讼法第227条,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员被法庭拒绝,属于合议庭的组成违法情形。原审判决无效。尤为严重的是,这些法院的上诉法院无视这种错误,为一审的错误判决背书。

卞晓晖辩护律师蒋援民:“第一个,合议庭成员应当有陪审员成员参加,他没有,三个全都是法官,而且是助理审判员担任审判长,还有剥夺了陈新华的辩护人的出庭资格,只有我一个律师参加辩护了,还有3个律师都没有通知。”

卞晓晖辩护律师蒋援民告诉《新唐人》,对于案件本身而言,卞晓晖不构成任何犯罪,没有触犯任何法律,违法的是石家庄监狱。

河北唐山市九零后大学毕业生卞晓晖,去年3月,为探望被监狱迫害至生命垂危的父亲--法轮功学员卞丽潮,多次奔走于监狱及其上级部门之间,却见不上父亲一面,无奈之下,在石家庄打出“我要见父亲”的横幅,遭到当局绑架关押,今年4月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去年12月开庭时,蒋援民律师为卞晓晖做了无罪辩护。

今年4月,沈阳沈河法院在对法轮功学员李东旭、高敬群、于溟的所谓庭审中,四名法警殴打当事人李东旭女士,辩护律师董前勇律师站起来,要求审判长训诫法警的违法行为,并讲出他的当事人李东旭在侦查阶段,被扒光衣服,暴打耳光,阴部遭到电击的事实。

法官却命令法警,将董律师拽出法庭,法警还使劲掐住律师的脖子和喉咙,致使律师昏迷。

于溟妻子马丽:“我非常佩服这些律师的勇气、正义和良知,面临这么大的压力,还站在正义良知一边,拿起法律这个武器,为修炼法轮功的人辩护,我特别特别的感激他们。中国正是因为有这么多明白法轮功真相,敢于向邪恶宣战,站到正义良知者一边的这么多律师站出来,所以中国才有希望。”

年轻企业家于溟则在法庭上,揭露了他在看守所时,遭到毒打,四肢被铐住长达30多小时等经历。

于溟的妻子马丽告诉《新唐人》,于溟修炼法轮功后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有一次,于溟看到岳母的羽绒服不够保暖,答应给她买件新的,没想到不久于溟就失去了自由。马丽好不容易盼到有机会去探视于溟时,他的第一句话,却是请求马丽回家后马上去买羽绒服,送给岳母。

于溟妻子马丽:“被抓之后,我妈妈哭的非常非常伤心,我妈说,我现在都不知道水电费上哪儿去交,就是我们家住的那个房子已经几年了,每次水电费都是我丈夫去交,(妈)说,你看于溟在家里多幸福,水电费什么的,不但不要钱,亲自就给交好了。那个时候我们还年轻,20几岁的年轻人做到这么细心的很少,这都是因为学了大法。”

参与签署《意见书》的辩护律师王宇说,法轮功学员为了坚持“真、善、忍”这种精神上的信仰而失去自由,令她非常敬佩,这也鼓励她不畏强暴,继续自己的辩护工作。

采访编辑/刘惠 后制/肖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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