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扬州大管家”提讯细节曝光: 一聊家事就哭

【新唐人2015年04月10日讯】近日,被外界称为江泽民“扬州大管家”的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因受贿人民币113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日前,有陆媒披露了季建业案调查期间的提审细节。据称,季有法律专业背景,具有很强的反侦办能力。而且其受贿的对象都是跟他有长期交情的特殊“朋友圈”中的人,对这些人的取证“有很大的困难”,调查过程困难重重。

今年4月7日上午,山东烟台中院公开宣判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季建业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被告人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此前,季案于今年1月16日在烟台中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季建业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季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9日,中共官方媒体《检察日报》让几个参与侦办季案的专案组人员出面,披露了调查季案的过程中的一些细节。

据称,季建业在江苏任职期间,先后参加了苏州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和人大的法学博士后研究,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省部级贪官,反侦办能力强,又事先与行贿的关键人有攻守同盟,因此,调查取证中“困难重重”。

专案组成员刘文清称,2014年大年三十初次接触季建业时,季有问必答,回答的内容滴水不漏,“是一个应对讯问的高手”。案组成员丛修胜也说,季建业是法学博士,口才很好,“说话逻辑性很强,头脑很清醒,思辨能力很强,可以说是一个说话滴水不漏的人”。而每次聊到家庭时,季建业都会哭,这成了突破口。

调查发现,工程建设方面的腐败在季建业受贿案中占了很大比例,在季建业从苏州、到昆山、再到扬州,最后到南京任职的每一个阶段都有所体现,而工程的背后揭露出几位“朋友”对季建业的追随。

专案组成员李金披露,在扬州工作期间,季建业周围形成了包括朱天晓、徐东明、张学仁、周克辛、朱兴良等人在内的一个固定的“圈子”,这个圈子里的朋友对季建业是长期投资,不是每办一件事就有一笔交易。对季建业来说,圈子里的弟兄、哥们儿的事好办好讲,但不是其圈子里的人他不会轻易交易。

季建业所涉案件几乎都发生在这个极为特殊的“朋友圈”中。伴随季建业20余年的仕途发展,这些圈中的“朋友”在一个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得到季建业的鼎力帮助,在多年得到季建业对他们进行利益输送的过程中,会时不时拿出一部分让季建业夫妇也“香香”,送钱、送车、送家电、送装修,让其低价购买别墅,甚至低价购买墓地。

专案组成员隋玉利说,季建业的“朋友圈”与他有一种依赖与被依赖、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因此,对其“朋友圈”的取证有很大的困难。

据专案组成员傅延威披露,1992年,季建业接受徐东明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其调动工作。此后,在二十几年的交往中,季建业为徐东明个人及其单位提供了大大小小多方面的帮助,两人关系越来越密切,季建业也从最初收受徐东明2万多元的空调开始,逐步发展到收受徐东明770万元巨额贿赂的严重地步。

傅延威说:“季建业收受贿赂常假他人之手,季建业通过其妻女、兄弟等特定关系人和朋友,收受他人财物的数额占全案总数额的三分之一多。”季建业既想要钱,又怕烫手,夫妇二人将收受的巨额贿赂款放在第三人处保管打理,自己坐收渔利。

例如,对徐东明以及朱天晓等人给季建业夫妇“分红”时,季建业与妻子高乃维商定,让徐东明替他们保管这笔巨款,等用时再拿。当徐东明询问其可否使用这770万元和朱天晓给予的140万元,并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利息时,高乃维欣然同意。表面上看,910万元与季建业夫妇没有关系,但却随时掌控在季建业夫妇手中。在徐东明处保管打理的四年间,不仅910万元的贿款增加至1050万元,徐东明每年还要向高乃维报告收益情况,然后按照高乃维的要求进行处置,或让徐东明继续使用收取利息,或投资季建平的小额贷款公司获取高额回报。被调查后,季建业夫妇还与徐东明订立攻守同盟,隐瞒其中的770万元。

除此以外,季建业为了扩大朱兴良的金螳螂公司的声誉和影响,违背扬州迎宾馆装修改造工程的招投标程序,让金螳螂公司不仅未经招投标即获得了迎宾馆1号楼的装修改造工程,还陆续获得了迎宾馆其他楼的装修改造工程,攫取了巨额利润。

朱天晓的南京路虎4S店无证用地本属违法,季建业仍利用南京市长的职务便利,给有关区领导打电话,要求抓紧办理,该区领导迫于压力不得不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协调。

2014年8月19日,山东省检察院以季建业涉嫌受贿罪向烟台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2月17日,烟台市检察院依法对季建业涉嫌受贿案向烟台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月16日,烟台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季建业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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