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申请制?法轮大法学会吁保障言论自由

【新唐人2015年04月06日讯】媒体报导,台北101大楼拟研议草案,规定每个团体使用101大楼前公共空间时,都必须采用申请制,长期在101和平反迫害的法轮功团体,受到关注,今天,法轮大法学会也发表声明。

陆客来台必游景点之一,就是台北地标101大楼,清明连假仍有法轮功学员自发前来,向陆客传递中国人权迫害讯息,不过台北101正在研拟“公共开放空间使用规定”,要把开放空间定位为“休闲艺文表演场地”,未来举办活动将改采“申请制”。

101发言人刘家豪:“有妨碍到民众的进出,或者是它的标语过大,或者是它的内容不适合,我们会加以劝导,反正就是不要违反社会善良风俗,还有一些法令啦,如果说劝导不成我们还是会报警。”

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长简余晏:“一切还是应该要遵照,中华民国宪法,刑法,和社会秩序维护法相关法规来进行,希望所有观光客来到台北市地标,101的时候,它所看到的是,友善、多元文化、包容、及民主自由的城市。”

法轮大法学会发声明表示,法轮功学员言论之内容(展板横幅之内容),除中共以外,从未有任何民主政府及正常团体予以侵犯或不当限制。质疑101作法可能有侵犯人民宪法权利疑虑。法轮功人权律师团也认为,101没有权力审核准驳。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锦华:“全世界各国,都没有人去限制法轮功摆展版,以及法轮功展版里面的内容,所以我们不会去申请,我们不会让任何个人的单位,来审查法轮功讲真相的内容,我们也希望,101它不要,限制台湾人民在这里表达的自由。”

担心申请制恐变相沦为审查,尽管目前101相关规定尚未出炉,不过101没有公权力,自己订定的管理规则,权责到哪?未来执行如何不逾越宪法保障?已经引起讨论。

新唐人亚太电视沈唯同、张媛婷、张芝瑄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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