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八年任期 涉11案已囚逾6年

【新唐人亚太台2014年12月30日讯】前总统陈水扁从2008年5月卸任总统后,在同年11月11日因案被收押,扣除中间无保释回17天,至今已经服刑六年一个月,他涉及的11起案件,除了因触犯龙潭购地收贿等4案,遭合并判刑20年确定,海外洗钱案等3案确定无罪,以及另外4案还在法院审理]。

前总统陈水扁遭三审定谳的4起案件,包括他和妻子吴淑珍共同为龙潭购地案收贿3亿元,事后又藏匿赃款触犯的洗钱罪,加上向陈敏薰收贿1千万元的乔101董座人事,以及二次金改期间收受元大马家2亿元协助元大并购复华金控等4案,遭最高法院合并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科罚金2亿5千万元,入监服刑至今已经超过6年。

判决无罪定谳的有机密外交款案,以及海外洗钱案、侵占机密公文案2案,特侦组因查无具体犯罪事证,将全案签结。

另外审理中的案件有,国务机要费案贪污部分、国泰并世华案、教唆伪证罪案,及南港展览馆洗钱等4案。

新唐人亚太电视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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