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男住处种近300棵大麻 法院判4年

【新唐人2014年8月15日讯】美籍男子马克(Mark Alan)被彰化县溪湖警方查获在住处大量种植大麻、提炼大麻膏,该案审理时,马克向法官辩称,“美国部分地区大麻买卖已合法”,但法官不接受,今天判处马克4年徒刑。

据中时电子报报导,马克在员林透天住处的2、3楼犹如大麻丛林,并提供客人全套服务,把房间改装成小型酒吧,供应酒与大麻烟、大麻食品,让客人开趴狂欢。4月9日被溪湖警方查获。

彰化地方法院今(15)日在判决书表示,马克来台逾10年,97年间他从一名南非籍的Peter男子手中取得12株大麻,回家后上网取得栽培大麻的知识,便开始室内繁植。

判决书说,大麻成熟后,马克将大麻花跟大麻叶加工,制成大麻膏。今年4月间警方查获其犯行,并在其住处取出286株大麻,还有一包大麻花和一包大麻膏。

马克向法官辩称,大麻在美国可以公开买卖及施用,但法官认为,马克居住在台湾已有10年时间,应该了解在台湾种植、制造以及施用大麻属于犯罪行为,不过考量马克来台多年,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判处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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