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心裂肺!民间自拍酷刑模拟照律师证实

【新唐人2014年3月23日讯】(新唐人记者唐音采访报导)22日大陆刑辩律师、重庆黑打受害人之一李庄律师转发了大陆众模拟受中共地方当局酷刑的一系列照片。《新唐人》记者采访了照片中的当事人王建芬女士、大陆维权律师李向阳和酷刑受害者、旅居芬兰的兰丽华女士。他们都用亲身经历证实了中共司法系统中酷刑普遍存在,很多内幕令人撕心裂肺。

李庄律师在转发,还留言:不知是否摆拍,看第三与第六张与胡伟星案众被告审讯阶段的遭遇有些类似,“黑头套”、“吊飞机”。但与电警棍电击生殖器和肛门相比,逊色多了。

模拟酷刑者:仅模拟体验手腕已受伤

42岁的江苏无锡人王建芬告诉《新唐人》记者,这一系列模拟中共黑监狱里的酷刑照片中,都是她去扮演模拟的。

“因为我也是黑监狱受害者之一,所以根据我自身的经历,还有其他无锡是黑监狱的受害者的描述,就是口诉吧,然后就拍下来的。”她介绍拍照的始末。

“是我一个人。我自己体验之后,我也感觉撕心裂肺的痛吧,就是双手双脚反吊,然后也受伤了。”王建芬仅仅为拍照而体验了瞬间,就已经手腕受伤。她继续说:“真的是非常非常痛苦的,我自己经历了我才知道。”

和照片一起发布的还有王建芬参与写作的一篇揭露黑监狱的文章,文章下面有大量受害者的姓名、电话和地址。“这个都是如实的,都可以核实的。”

王建芬因为被地方当局违法拆迁,在公安不立案、法院不受理、地方政府不理睬的情况下,又去北京上访,被地方政府抓回,关过黑监狱3次,一共34天,期间也遭受到殴打。

她亲眼目睹了当地官员的言行:“我就拿我们西山区(音)的拆迁办主任自己的话说吧,他说中央文件是没有用的,我们是不执行的。”

“文件、法律在他们这些人眼里就是通通都如废纸一样的,他们就像土皇帝一样的,去执行他们的土政策,完全无视法律的、藐视法律、践踏法律的。”王建芬悲愤的说。

维权律师:无辜民妇受酷刑和性骚扰曾自杀

大陆维权律师李向阳告诉《新唐人》记者,曾有大陆法学家估计,过去的十年中,每年平均出现酷刑逼供的冤案8000起。

他说:“在中国,酷刑代表了中共的司法本质。从无犯罪的人被酷刑逼供,承认是杀人犯或是重刑犯,实在是不计其数。黑白颠倒的冤案就是生不如死的酷刑的结果。”

李向阳讲述了一个2012年他担任辩护律师的案子:

有一个村民得罪了乡里的官员,官员便以“有人举报他超生”为由,把这个村民抓起来了。然后逼他交超生费,不交就不放人。无奈,这个村民最终交纳几千元才被释放。在被关押中,镇里雇用的流氓痞子对他施以各种方式的折磨。

第二年,这个村民又被同样抓了去,又得再交钱才被释放。这时这个村民和妻子感到日子过不下去了,就离了婚。

但是镇政府计生人员认为,离了婚的村妇是为了超生,才离婚的,于是他们就象抓到真把柄,逼这村妇原来的公公,到离了婚的前儿媳家下跪,求村妇道计生办去一趟。

村妇只好去前夫所在的政府计生办。马上她就被关起来了,李向阳律师就是从这时开始关注这个案子。

“费心了周折,这少妇终于得到释放,可是她手腕上添了一道疤。这是她在被关押中,用在牢房地上捡到的一小块玻璃片,在自己手腕上来来回回割了几十下,也就是割腕自杀留下的。”李向阳回忆说。“当时她流血已经昏死,最终被拖进医院生还了。”

“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傻,要自杀呀?她什么都没说,去洗手间用手机拍了一张下身的照片(给我看)。”李向阳见到这名村妇时问她。“从照片是可见,她的下身被人拧得青紫。她说是感到生不如死,才想自杀的。”

李向阳讲述村妇受到中共酷刑,尤其是性骚扰的经历说:“在被关押中,被政府雇来当看守的流氓、还有政府人员,对她任意侮辱,吊打。反绑着吊起来,四肢捆起。(同时)这些人任意摸他的乳房、下身。”

“就是她自杀被救活过来,这帮歹徒也没停止对她的性侮辱。”李向阳判断:“用手机拍的下身被拧出的青紫,就是前几天被拧出来的。”

对于这些施暴者是否是少数或者局部地区的,李向阳不同意这种说法。“被雇用的看守大都是地痞流氓,是跟警察学的招术。因为,这些人大多都进过班房,被警察如此整治过。所以他们就学会了,用到被无辜关押的人身上了。”

说到警察为什么经常使用酷刑,李向阳分析:“一,官方已不把老百姓当人,他们可任意施淫威。只有施淫威,才显出他们官僚的高人一等,以此满足他们的‘贵族身份’”。

“二,官员对百姓施暴是当局实施恐怖政治的最基本手段。共匪管治社会的本质手段就是恐怖,因为谎言再也难骗人了,就更加强了恐怖措施。”李向阳揭露。

法轮功学员:被吊在屋顶差点被折断腰

早在2008年11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第41届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年会上,联合国酷刑问题专员诺瓦克(Manfred Nowak)在他的中国实地考察报告中指出,在联合国收到的从中国的投诉酷刑案件中,法轮功的案例占了66%。

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镇压信仰“真善忍”的1亿大陆法轮功学员。官方垄断一切媒体,广泛传播谣言、谎言,抹黑法轮功。

2002 年3月5号晚8点左右,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八个频道同时播出了40多分钟的法轮功真相电视片,上百万长春民众同时观看了整个插播内容。

这是大陆在迫害法轮功以来,法轮功学员第一次以插播的形式大面积讲清法轮功真相。

中共当局在几小时就开始了全城大搜捕,他们调集了大量军队、警察,挨家挨户的针对长春及周边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盘查。中共党魁对警察下令,对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杀无赦”。

流亡荷兰的原吉林长春法轮功学员兰丽华,就在这次大搜捕被抓。在2002年的7月19日突然被绑架,兰丽华在警察的车内就遭到这群彪形大汉的暴打,以至于昏迷不醒、全身抽搐,呕吐不止。

在派出所里,警察把她双手绑在一起,吊在屋顶上。“这是我很不愿意回想的一段经历,当时我惨叫的声音,现在想起来还会怕。”

兰丽华记得,派出所后面的居民楼里的老百姓,听到警察彻夜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他们发出的惨叫声, 无法入眠,因此有来派出所抗议的。

“20日他们将我带到长春的一个秘密审讯室,让我坐到老虎凳上,然后不停的折我的腰。我的腰就象折了似的,他们就不停地追问我。”兰丽华一样不可能忘记这段经历。

她说:“为了寻找直接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每一个学员都成为他们残酷迫害的对象。”

2002年3月9日晚上,另一位插播参与者、法轮功学员刘海波被捕。警察当着刘海波妻子和两岁儿子的面,先是打断了他的脚踝骨。13日他就被非人的酷刑折磨致死。

据现居美国的原长春公安局宽城分局南广场派出所警长霍姓警察透露:3月l3日晚7时许,他看到南广场派出所2楼的刑警队警察们正在对刘海波用刑。

当时,刘海波已经被全身扒得一丝不挂,被扣在老虎凳子上,头被卡着以跪着姿式,有两个队员拿着高压电棍正在使劲往肛门里电,旁边扔着几根打断了的木方。

直接参与插播的至少有刘海波、刘成军、梁振兴、雷明、侯明凯等8人被酷刑折磨致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徒刑,在长达近一年的抓捕中,仅长春一地,就有大约5000名法轮功学员被抓,被迫流离失所者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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