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家暴成长3成 介入困难

【新唐人2014年03月03日讯】台湾卫福部保护司表示,去年家暴通报案逾13万件,增长10%,其中非典型暴力成长3成,包括子女对父母的下对上暴力,社工员很难介入这些暴力事件中。

据中央社报导,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3日举办“103年度性别暴力防治与保护服务共识营”,公布家庭暴力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去年家暴总件数是13万829件,平均每年成长10%,其中成长比例最高的是“非典型暴力”及儿童少年保护案。

家暴案件中,亲密关系(婚姻、离婚、同居)暴力案件类型占46.56%,其次依序是儿童少年保护占31.03%、其他家庭成员间的暴力占19.63%及老人虐待占2.77%。

民国101年其他家庭成员间的暴力有1万8916件、102年有2万5692件,较101年成长30%。保护司简任视察郭彩榕指出,非典型家庭暴力包括成年子女对年长父母暴力或是未成年子女对长辈暴力。

非典型暴力与亲密关系暴力、儿童少年保护或老人虐待等案件的本质、样态与需求不同,且有些案件是平时没有同住一起、暴力冲突是偶发性,社工员较没有介力点。

郭彩榕说,过去的传统观念是“家丑不外扬”,父母或长辈认为孩子不孝是自己教导无方、没有管好;不过随着家暴事件受到重视,而比较愿意鼓起勇气通报,因此案件数增加。

保护司家暴统计数字显示,家暴案件的当事人合并有精神疾病或自杀倾向的比例占1/4,合并过度饮酒问题更高达6成以上。

高雄市政府社会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陈桂英以高雄市为例,她说,做好预防及宣传,施暴者往往有情绪控制及药酒瘾问题或精神疾病,整合有关单位并宣导应学会调节情绪、戒药酒瘾。

陈桂英指出,通报的案件经评估若属有立刻危险者,会立刻进行保护性案置。

共识营表扬102年度各县市推动防治家暴、性侵害及性骚扰业务评鉴绩优成效,获得特优的是高雄市、台北市及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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