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按姐姐遗愿与姐夫闪婚 婚后遭家暴闪离

【新唐人2014年2月14日讯】(新唐人记者宇晴综合报导)近日,江苏一女子谢文红(化名)为了姐姐生前遗愿,和姐夫张天敏(化名)闪婚,没想到婚后并非甜蜜,谢文红经常遭受“姐夫”家爆。婚姻维持不到一年,于2月13日,在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据大陆媒体报导,不幸发生在2012年10月21日,谢文红的姐姐谢文琴在乘坐大巴时遭遇车祸,在被送往如皋医院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离世。

在她临终前对妹妹谢文红留下了一句话:“帮我照顾好儿子,不能让孩子受别人欺负。”妹妹在姐姐离世后,紧尊姐姐遗愿,每天坚持去姐夫家照顾大人和小孩子的起居,洗衣,煮饭全包。并表示要照顾这对父子一辈子,此举遭到了谢文红的父母坚决反对,不过她还是固持己见。于2013年1月15日,和“姐夫”在民政部门领证结婚,但并未举行婚礼,一家人就这样移居外地以打工谋生。

据谢文红表示,婚后并不如愿,没有预想的温馨与甜蜜,还不如婚前得到的关爱与呵护多。婚后不久“姐夫”老公的性情大变,拳打脚踢成为家庭便饭。婚后生活让她苦不堪言,不时萌生出轻生的念头,非常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

谢文红曾喝农药自杀未遂,思前考后,最终决定要和丈夫张天敏离婚。

2013年12月30日,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受理离婚诉讼。庭审过程中,女方的父母表示支持女儿的决定,希望法庭可以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而张天敏也坦诚自己的确有家暴行为,不过他认为自己的性情大变是由于前妻的突然离世造成的,希望法院能从轻发落,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

法院对原告与被告,在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关系和要求离婚的原因进行了一系列的综合分析后,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于2月13日判决准予离婚,并在家庭财产分配上要求,要适当照顾女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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