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汉新洲区委书记被指与人通奸 移送司法

【新唐人2014年1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韩梅综合报导)湖北纪委监察厅1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查办案件情况,并曝光了4起违纪违法案件。

这4起案件分别是:

原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书记、新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益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反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鉴于王世益已涉嫌受贿犯罪,决定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湖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周顺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接受礼金。决定给予周顺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原湖北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刘刚利用职务便利,在招生、基建、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决定给予刘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原湖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巡视员、省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宋继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继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官网公布,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70515件(次),初核9026件,立案6307件,结案6130件,处分6185人(其中党纪处分5256人,政纪处分1701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772人),移送司法机关473人。

其中,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36件,分别为市厅级干部案件27件,县处级干部案件9件,有10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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