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人来台停留 元旦改制简化

【新唐人2013年12月29日讯】移民署今天(29日)表示,明年元旦起,103年元旦起,两岸交流进入新阶段。陆人来台停留4法整并为1法,简化申请流程,强化安全管理,备齐文件3个工作天就可发证。

据中央社报导,移民署指出,现行4个停留办法“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跨国企业内部调动之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服务许可办法”等4条,将整并为“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

移民署说,为处理陆客来台庞大业务量,新法采取简化申请来台流程、缩短取证时间措施。新法规定,将现行专业或商务交流来台在30天期间以下者,统合律定为“短期专业或商务活动交流”,配合网路线上申请作业程序,文件备齐者,可在3个工作天内发证。

如参访行程或人员身份涉及机敏、邀请单位资格有疑虑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者,应提送联审会审查。

移民署指出,新法除了简化申请程序外,也将强化安全管理机制,新法规定,只要事证显示来台的大陆人士将有逾期停留或将从事违反法令等疑虑,经国境移民官详细审查确有其事者将禁止入境。

此外,除了处分违反规定的大陆人士之外,新法针对旅行业、邀请单位及代申请人赋予担保责任。

大陆人士来台健检医美部分,新法还特别强化保证责任,若大陆人士逾期停留7日以上,依个案最重将不予受理医疗机构代申请业务2个月或扣缴保证金新台币20万元。

移民署指出,为使新法顺利上路,将在台北、台中、高雄陆续举办说明会,并透过“外国人在台生活咨询热线”、“Call Center咨询专线”、“移民署APP”、“移民署全球资讯网”及“移民月刊”等进行宣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