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母争吵放火烧车 男判10月

【新唐人2013年12月20日讯】台湾新竹县一名吕姓男子在家修理机车,因不满母亲看他修车。竟然放火烧机车,最终法院依放火罪判他10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据中央社报导,35岁吕姓男子今年7月在住家庭院修理自己的机车,母亲在一旁看他修车,吕男竟对母亲说“你在监督我修车吗?人家还说这辆机车是赃车”。

吕男随即从油桶抽汽油,装在塑胶袋内,并放在仪表板上,用打火机点着。

吕男的母亲制止,并告诉他“如果你不把火扑灭,我就报警”。吕男这才用水浇熄火焰,民众闻到浓烟恶臭,报警处理。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吕男有违反保护令罪及毒品等前科,品行不佳,只因与母亲口角、心生不满,就放火烧车发泄怨恨,已威胁到邻近住宅安全,因此依放火罪判10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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