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婆婆病亡 夫家要媳妇赔偿24万

【新唐人2013年11月4日讯】深圳一对夫妇吵架,导致家婆心脏病发身亡,由此引发婆家与娘家之间的一场官司。4日,惠东法院通报了这起少见的官司。

大陆媒体报导,许某,原籍惠东,与前妻育有两个孩子。离婚后的2008年,41岁的许某又娶了38岁的惠东女子郑某。登记前,许某要求,如若两人结婚,不再生育,郑某也答应。2009年4月1日,郑某写下承诺书,称“本人郑某与许某结婚后,不管会不会生育,自愿永不生育,如有反悔,将无条件离婚”。但是结婚四年后,郑某开始反悔,希望生孩子,并要求收回承诺。许某则拒绝,双方常为此争吵。

  2012年11月5日晚7时多,两人再次争吵并发生冲突。许某的家人也卷入,郑某则打电话叫来其母亲、妹妹等10多人。当地警方也介入。

  许某称,郑某及家人强行冲入家里闹事,胁迫其交出曾写下的承诺书。百般无奈之下,说承诺书在77岁母亲胡某花房间存放。于是,郑某等人转而向其母亲胡某花索要承诺书,并辱骂来回推搡,致许母受强烈刺激后引发心脏病而倒地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次打闹后,两人无法继续生活,经惠东法院调解,今年3月份,许某与郑某协议离婚。

  对母亲死亡一事,许某等人认为郑某及其家人应该承担责任。今年5月,许某等8名兄弟姐妹在惠东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郑某赔偿各项损失共24万多元人民币。

  郑某回应称,她被许某殴打,她否认有推搡家婆行为,称许某母亲死亡是因自身疾病(脂肪心)突发而猝死,与他人无关,所以无需赔偿。

  4日,惠东法院介绍,根据事发时警方出警记录及现场调查,事发当晚并无郑某与胡某花有身体上的触碰记录。而许某等原告也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郑某与许母有争吵或肢体接触,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所以,法院不能认定胡某花的死亡与郑某有关。

  法官认为,胡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与自身身体状况有关,吵架只是诱因,将许母的死亡责任全部归责于郑某(母女),不合理也不合法,所以判决驳回许某兄妹的赔偿要求。

  对此一审判决,许某家人不服,已上诉到惠州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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