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陈云秘书女儿发公开信:如是倒退 我心凉透

【新唐人2013年11月3日讯】李锐曾是毛泽东的秘书,但是中共公开的正式文件中,竟然没有记录。近日李锐女儿李南央入境大陆时,海关没收了行李中的83本书刊,其中《李锐口述往事》一书被国外的学者认为不仅是留给中国的,也是留给这个世界的财富。但是海关表示不会返还这些书籍,因此李南央在网路发表公开信。

李南央公开致信中国海关全文

绝没有想到五年之后,中国海关会再一次扣下我的父亲李锐的书籍。我原以为五年前在我发出致中国上海海关公开信后,四天内海关发还了扣押的三册《李锐日记》和一册《云天孤雁待春还——李锐1975-1979家信集》之后,李锐在海外和回归祖国怀抱的香港出版发行的书籍,已从海关的扣书名单中删除,绝没有想到会有一而再……!

昨天,2013年10月29日,我和我的先生、女儿和女婿一行四人从香港乘HX336航班落地北京入境。为了保证行李重量符合航空公司规定,我将在香港得到的53册《李锐口述往事》和香港友人赠送的刊物和自着,分于四人的行李箱之中托运。我和先生及洋女婿经海关扫描滚带检验行李顺利过关后入境中国大陆,在海关栏杆外等候被海关人员拦下,拆箱检查的女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美国籍的女儿和女婿,入境时并没有像其他西方法制国家那样,被要求填写入关申报单。因此自认没有携带违禁品的他们应从绿色通道过关)。因为发现女儿箱中有书,已经经过检查合法进入中国大陆境内的我、我先生及女婿的行李又被极其负责的年轻科长再次拖回海关的扫描滚带,拆箱,将内中的书籍、刊物一本本、一包包取出,拆封,落放在他们的工作台上,内中有中国大陆出版的唐德刚的《晚清七十年》(此书经要求,当场发还)。

5年前,2008年7月2日,上海海关扣书时的说法是,此书是2008年出版的,尚未显示在他们掌握的禁书单上,但是仍需留下审查。但是这一次不同,我眼望着桌子上垒起的六摞书刊,凉气从脚底直逼心脏:现在根本就没有禁书单,只要是印刷品,就要扣,就要查呵!在那一分钟,我对父亲的挚友习仲勋伯伯的儿子、当今党和国家第一把手习近平心怀的那些期望和期盼,烟消云散。本以为习主席的中国梦是想重建中国历史上曾经强大过,昌盛过,曾经是世界上文化最丰、国民产值最高的大国之梦,希图通过自己这一届的努力,将中国再次引入繁荣昌盛的梦之境。如是倒退,怎不令人心寒。

我向扣书的海关年轻科长口头说明,在“审问记录”补充一栏内也要求用文字注明本人返美的日期和航班号,希望T2航站的海关青年人向他们的上级转达,当事人希望能在离京之前归还扣书,若不放心,可在当事人离境的当日由海关人员监督将这些书籍发运美国。

今晨,10月30日早8点半钟,按T2航站海关年轻科长交给我的一张裁剪的歪歪斜斜的小条上注明的电话号码询问,第一次被粗暴挂断,声称:我们这里不是T2航站楼咨询电话。再打去,同一人接听,赶紧先报上自己拨打的电话号码,说明是昨天海关人员给的条子,不应有错。被告知:“这个条子是好多年前印的了,他们怎么还用?我们这里早不叫T2航站楼咨询电话。”令人哭笑不得。我简述了我的书昨日入关如何被扣,说明被扣留的那83册书刊中的53本,是本人为编者,记述的是本人父亲李锐一生的口述往事,不论中国政府如何评价,国外研究中国问题的机构评价极高,认为是作研究的宝贵史料,我将带回美国,请在我离京前交还于我,不要闹出笑话。对方告诉我:上面审查书籍的机构很多,你想在7号前拿到这些书的可能是“0”。我回答:那我就要上网寻求舆论的支持。他说:那我管不着,我负责的只是将各点儿收集的物品归堆儿后上交。

因为得到的是“希望是0”的回复,本人决定将此短文兼为给中国北京海关的公开信,发送网路。国内友人告诉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本人将于11月7日此会召开前的日子离京返美。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在替代了胡温的习李班子领导下的海关,能够显示出至少不低于胡温时代的智慧和担待,将书归还与我。若不允许我将其中的一部分留给国内的老父亲李锐,至少允许我全部带回美国,交给那些美国大学中等待此书的研究中国问题的机构,为这次会议添加些光彩。

李锐是谁?1917年生人,一二·九时期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共产党元老,曾经担任过高岗、陈云、毛泽东(兼职)秘书,湖南省委宣传部部长,水电部副部长,国家能源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中共中央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清朝的康熙、乾隆祖孙两人办了三次千叟宴,尊老、敬老;若今天的第五代领导人,真将97岁高龄的李锐的述往文字视为洪水猛兽,拒之国门以外的话,将与中国传统美德背道而驰,中国的梦和美国的梦如何相通?!

《李锐口述往事》是父亲留给后人的自己一生历程的回顾和思考,国外的学者认为不仅是留给中国的,也是留给这个世界的财富。我相信此文上网之后,立即会引起数额巨大的网路群体的关注,注视着中国北京海关将如何行为。请不要让我们失望!请不要将此事演变为又一场让中国海关颜面丢尽的法律讼诉,请不要“再而三” 。

李南央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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