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涨 江揆指示紧盯物价

【新唐人2013年08月29日讯】第二波电价修正方案将在9月1日公告,10月1日起适用。为免引起物价波动,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说,第二阶段电价调涨是电业永续经营不得已的做法,会密切查询民间物价是否有异常波动,并采取适当作为。

据中央社报导,有鉴于社会因预期心理或人为炒作造成物价短期波动,江宜桦裁示请副院长毛治国主持的“行政院稳定物价小组”,密切查询民间物价是否有异常波动,如有商家打着电价调整的理由涨价,政府应采取适当作为。

行政院上午举行院会,行政院长江宜桦在会中表示,电价调整是为电业永续经营不得已的作法,希望各行各业能共体时艰,维持物价稳定,也请经济部务必持续对外说明宣导,让各界充分了解。

江宜桦说,依经济部所提的修正方案,住宅用户用电量如未超过500度,电费负担不增加,估算约有985万户(占全体住宅用户的86%)适用,另外新增1001度以上级距,以落实高耗电者减少补贴的公平原则。

商业用电部分,原为比照住宅用户低于330度不涨价,经修正后,每月用电低于1500度者均不调涨,不受影响商家数从29万户扩大到71万户(约占商业用户的80%);至于中大型商业及工业用户的涨幅,修正后依原订涨幅打9折。不论是住宅用户、小商店或工商大户都已将冲击层面尽可能降到最低。

江宜桦表示,依主计总处及中华经济研究院等学术团体的估算,这次电价调整对于今年国内生产毛额(GDP)的影响低于0.02个百分点,对于CPI(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影响则低于0.06个百分点。

针对电价调整对学校的影响,江宜桦也请经济部提供教育部完整资料,他表示,政府对国中小学用最低级距课电价,国中小学根本没有受到影响;高中及大学部分,政府已将调涨部分打95折,也希望大学发起节电运动,克服电价调涨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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