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大事纪

【新唐人2013年7月25日讯】中共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案,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薄熙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停止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的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双开),对他涉嫌的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2年10月26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薄熙来的11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薄熙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3年7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将三罪并罚。中

此外,与薄熙来有关的两个重大案件都已判决。

2012年8月20日。针对英国商人海伍德一案,合肥市中级法院以薄谷开来(薄熙来妻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012年9月24日,成都市中级法院以薄熙来马仔王立军犯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王立军有期徒刑15年。王立军曾任重庆市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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