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撑腰?刘志军被判死缓

【新唐人2013年7月8日讯】(新唐人记者韩梅综合报导)7月8日,中国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原铁道部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志军在庭上表示不会上诉。判决公布后,刘晓原律师称从轻判决的理由并不充分。民间抗议指,“死缓”已成为贪官的避难所。

刘晓原律师一直关注刘志军案的进展。8日上午一审结束前,他就在微博表示:“477本案卷,开庭审理一次,庭审只用三个半小时,走了一下过场,现在就要宣判了。我预测,这只‘老虎’有可能被判处死缓。”

判决结果公布后,审判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山云称,不判处刘死刑立即执行有三个理由:第一,刘志军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第二,刘志军及家属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第三,刘志军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示。

刘晓原认为这些根本不足以成为从轻判决的理由:“依据刑法规定,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网友@黑旗狼君表示:“死缓是他的身份决定的,其他都是扯淡,不要再用法律专业理论来解释了,法律现在被污染地已经很脏了!”

刘晓原今天在微博发起【对刘志军判处死缓,你有什么看法?】的投票,但迅速被禁。网路只显示有121人参加,被转发79次,即无法继续投票,也看不到投票结果。一位网友称:“不让投票……知道民意汹涌,但是逆流而上。”另一位网友留言表示:“投不了了。不过,我投死刑立即执行。”

*中国死刑不上部长*
有人将刘志军案与吴英案作对比,称中国死刑不上部长:“贪污过亿也只与死缓,让当官成了风险最低回报极大的职业。”

时评人李承鹏在微博总结说:“一品夫人B谷开来死缓,中国银行海南分行覃志新死缓,深圳龙岗区长钟新明死缓,中移动张春江死缓,天津检察长死缓,郴州市委书记死缓,北京法院院长死缓。现在刘志军死缓,果然。我们会心地笑了,大明免死金牌算个屁,不如一句‘重大立功表现’。人们常争论是否废死刑,其实废除死刑,还不如废除死缓。”

*传刘志军多次夜访俞正声*
网友“危言盛世”在论坛发表短评直指刘志军的背后:“刘志军当铁道部长是谁提名?是谁负责考察?是是任命的?刘志军案件难道就到此为止了吗?刘志军贪污来的钱有没有送给刘之上的老虎呢?刘志军之上还有没有更大的老虎,还没打呢?想来是有的。”

作为江派嫡系的刘志军与江派另一红人、现任政协主席俞正声过从甚密。由人民日报高级记者写作的《刘志军和俞正声的交易黑幕》一书曾在香港出版,但刘志军请江派常委李长春出面封杀。

据《俞正声纪事》讲述,2006年,刘志军为保曾在武汉杀人的弟弟刘志祥,在武汉东湖宾馆向时任湖北省委书记的俞正声承诺,把中国第一条高速铁路从原来的沈阳至北京改为广州至武汉。后刘志军又让铁道部先后投入2700亿给湖北,为俞正声书写政绩。

博讯网曾在2010年就刘俞间的来往评论称:“俞正声早在89年‘六四’事件中是中国腐败第一号人物,靠着太子邓朴方,从康华到青岛,到建设部,再到湖北任封疆大吏,为了自己仕途政绩,保了一条腐败透顶刘志祥的小狗命,太值了。”

刘志军自1996年8月至2003年3月任铁道部部长,期间中国铁路发生多起事故,包括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的2008年胶济铁路列车人为相撞事故及2011年7.23甬温线高铁特大交通事故。2011年刘志军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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