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双非孕妇源于法制环境恶劣

【新唐人2013年07月06日讯】夫妻二人都不是本国公民,又想把孩子生在这个国家,让孩子先拥有公民身份,这样的孕妇被称作双非孕妇。中国的双非孕妇境外生产这一现象由来已久,这让美国和加拿大这两个国家头痛不已,如何杜绝双非孕妇,加拿大法律顾问戴培康认为,改变中国的法制环境方能治本。

最近一位来自中国大陆的名叫叶艳霞的中国女子,在加拿大怀孕之后,为了躲避中国大陆的一胎化政策,申请难民身份获得通过。法律顾问戴培康认为,这是依法治国的表现。

法律顾问戴培康:“法官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不是从加拿大的医疗资源,加拿大的社会资源来考虑,他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在联合国的人权宪章下面,他的权利是不是应该得到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从中国大陆以各种方式到境外生产的双非孕妇,近几年一直呈增长趋势,他们不远万里到异国他乡生产的最终结局,往往跟叶女士不尽相同。

今年6月19号,来自北京的4名孕妇因为没有向美国海关如实申报个人的相关信息,遭拒绝入境,原机遣返。在香港2005-2010年期间,入境香港生产的中国大陆孕妇翻了一倍,而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也表示,目前加国虽然还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这种现象确实存在。

戴培康认为,造成中国双非孕妇境外生产的原因是中国恶劣的法制环境。

法律顾问戴培康:“加拿大人权宪章里第七条就讲了,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我们的自由,他为什么要到这个国家来,就是希望这个国家能够保护他.人家总说中国法律不健全,我说怎么不健全,它非常健全,问题就是在执法的过程中,它有没有独立的机制。”

2012年,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表示,要取消临时访客在本地出生子女,自动取得公民身份的法案。时至今日,该法案仍未取消,原因是修改的后果会连累所有加拿大人。 戴培康认为,要彻底杜绝这种现象,就得改变中国的法制环境。

戴培康:“怎么样我们能够从人治的社会,走向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大家都觉得安全,我们不需要往外跑,过着寄人篱下和背井离乡的生活。”

出生地自动获取公民身份法案制定于1947年,在发达国家中只有加拿大和美国还在实行,其他国家都根据血统认定国籍,也就是要求父母任何一方是本国公民,或在本国住满规定时间,才给予孩子公民身份.

新唐人记者刘芳加拿大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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