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刘志军不能不死

【新唐人2013年6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刘璇综合报导)江泽民铁杆亲信、原中共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6月9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完毕。由于检方当庭提出刘志军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建议法院可从轻处罚,大陆舆论认为其可能不死,顶多只是死缓。但港媒评论分析认为,刘志军不能不死。

署名柳三禅的作者在香港《东方日报》发表文章称,刘志军以“认罪求不死”这一招,不可能奏效。习近平、王岐山要是放过他,第五代的反腐新政就全线崩溃。习近平、王岐山一旦被刘志军的眼泪骗过,往后的反腐就是空话。因此,即便是为了中共的所谓反腐,刘志军必须死,刘志军不死不足以反腐。所以说,“刘志军不能不死。”

对于检方所指:“刘志军案案发后,刘志军受贿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损失被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这到底可减刘志军刑,还是更加激起民愤?柳三禅分析认为,检方之所以提出从轻处罚,主要是测试社会反应,看其声泪俱下是否可以获得的社会同情。第二、也是测试“退赃”到底在量刑中的社会反应。第三、对于中纪委“抗拒从严、坦白从宽”原则,也有个交代。

按照大陆刑法,贪污十万元就可以处死刑,刘志军贪赃款项可以杀千万次以上。大陆的学者说,如果刘志军可以不死,中共的贪官就再不会有人被枪毙。

被控非法收受财物数千万

据大陆媒体报导,刘志军所涉及的滥用职权主要是为民营企业主丁羽心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从1997年至2010年,刘志军通过运作中标铁路工程项目、投资高铁相关产业、获取铁路车皮计划等方式,为丁羽心提供帮助,造成34亿元损失。丁羽心及其子从中非法获利30亿余元。

刘志军曾交代,他全力帮助丁羽心将企业做大做强,就是要把丁羽心的企业打造成自己仕途的经济基础,让丁羽心在他需要时,到处奔走,用钱铺路,大把花钱,满足他的私欲。为回报,丁羽心拿金钱为刘志军开路,满足刘志军的权欲和色欲。

刘志军庭上现“哭功”提“中国梦”

据中共官媒报导,在最后当庭陈述,刘志军讲了十几分钟,他声泪俱下说,原本可以利用自己的能力为中国梦、铁道事业做贡献。

检方当场表示,刘志军“悔罪欲望”强烈,损失也已基本挽回,可从轻处罚。

对此,湖北楚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项永斌斥责:1、犯罪就是犯罪,而不是仅仅是个“错误”;2、他任内习并未提中国梦,与时俱进谈“中国梦”,马屁拍的真准;3、愧对党的栽培,告诉我们他还是党的人,当然也就不用去死了;4、犯罪金额六千万,庭审一上午结束,择期宣判,看来和谐了。

对于刘志军的声泪俱下,有民众表示:如果法律之剑因为贪官的眼泪而掉落地上,或者说,贪官抹抹眼泪就能融化法律利刃,我敢说,如何练就“哭功”将会成为官员们竞相修炼的“秘籍”了,甚至还会因此而出现“哭功规划”之类的新型职业呢!不信,拭目以待!

河南广电-映像网内容主编在实名注册微博质疑“刘志军案一审的几大疑点”:案情如此重大复杂,为何短短一个上午就审完了?为何受贿金额如此少,与原先的报导天差地别,以至于刘志军仅承认1,500万元?刘向来老谋深算,心狠手辣,为何情绪失控,声泪俱下上演哭戏?检方为何态度陡然转变,不仅认可了刘的供述,还帮着求情建议轻判?这一切的幕后大手是谁?

刘志军是江派核心圈人物

60岁的刘志军自2003年起主政铁道部的8年间,中国铁路网路先后两次提速,其盲目大力倡导的高速铁路网路迅速扩展,事故频频发生。

2008年4月,胶济铁路山东淄博段发生列车脱轨相撞事故,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中共国务院于2009年对刘志军记过处分。

2011年2月后,中共中央纪委对刘志军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刘志军滥用权力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书苗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并且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刘志军一直被认为是由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一手提拔。江泽民当政期间每到地方上视察,乘坐专列都由刘志军全程陪同,刘鞍前马后精心侍候拍马屁,成为江派人马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刘志军因得到江泽民的“赏识”而在官场一路横行,被认为是江系核心人马。此外,刘志军将铁通的资产转给了江的儿子江绵恒。

中共铁道部一直以来为江系势力所掌控,被称之为“半独立王国”,曾拥有自成一体的警察、通讯、医院、学校系统。随着江系势力的日渐式微,特别是刘志军及高铁项目负责人张曙光相继落马,铁道部的贪腐黑幕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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