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无女友砍死人 男判刑15年

【新唐人2013年05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3日电)黄姓男子因女友不告而别,前往友人住处寻找起口角,与友人男友互殴,持刀刺死对方。最高法院今天依杀人罪判黄男15年徒刑。

根据法院判决书,29岁黄姓男子透过一名女性友人认识潘姓女子,两人进而成为男女朋友。

潘女去年1月10日下午与黄男吵架后不告而别,黄男于是前往女性友人位于新北市林口的住处寻找,但因友人拒绝让他上楼找人,因此发生口角。

友人联络许姓男友到场后,许男与黄男徒手互殴,许男的友人也加入攻击黄男,黄男因此心生不满,从机车置物箱内拿出一把猎刀砍杀许男。许男送医后不治。

法院一审审酌黄男与被害人无重大仇怨,仅因寻找女友未果,就迁怒被害人,持刀将他猛力砍刺致死,手段凶残,令人发指,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台湾高等法院审酌全案并非是黄男单方面主动挑起所有冲突,他也未全然处于主动攻击的状态,且黄男犯罪后始终承认持刀杀害被害人,并非毫无悔意,又他因长期饮酒、吸毒导致情绪控制力低落等,改判处15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

全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