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结罪成 黄毓民陈伟业判缓刑

【新唐人2013年05月22日讯】5月21日,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及陈伟业,因2011年7.1游行期间,被控非法组织游行及冲击警方防线案件,今天早上在东区法院宣判,两人分别被判监6星期几5星期,分别缓刑14个月和12个月,其余控罪两人则各被罚款港币4800元。

上午10点左右,黄毓民首先步出法院,对于今次判刑他直斥判决不公平,裁判官一面倒接受控方的理据,完全未理会他的陈词,表示会提出上诉。

立法会议员黄毓民:“这个判词都不能解释我的质疑,恶法来的是吗。”

其后立法会议员陈伟业则高举拳头,在立法会议员陈志全陪同下走出法庭,他谴责今次案件是政治检控,并高叫口号表达对判决的不满。

口号:“无畏无惧,继续抗争,打到港共政权。”

黄毓民批评政府不时用非法集结罪检控示威者,是对社会失去理性管制。陈伟业则表示今次的判决会增加游行的压力,但就重申不会退缩,会继续抗争争取香港的民主。

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动不动就告你非法集结罪,这个政府已经发癫。”

立法会议员陈伟业:“我相信抗争运动对部分市民会有压力,你看到自从曾伟雄上场之后,对人民的拘捕和警察的暴力越来越多,我们不会因为这个判监而退缩。”

亲共团体爱港之声成员也一早到法庭门外踩场,遭到人民力量的支持者斥责,其后人民力量于将一横幅展示在法庭门外,遭到亲共成员阻拦,双方争执场面一度混乱。

新唐人记者余钢在香港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