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取财 竹县警逮嫌疑人

【新唐人2013年05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瑞益新竹13日电)张姓嫌疑人涉嫌强押被害人,胁迫签下本票,被害人无力偿还报警。新竹县警方循线逮捕张嫌,讯后移送法办。

新竹县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今天表示,张嫌声称与被害人于民国94年在台中市涉及一起窃盗案,当时被害人因未成年,请张嫌顶罪,代价是新台币50万元。张嫌于今年2月与另两名男子强押被害人上车,威胁签下50万元的本票。

被害人则供称,张嫌自称是道上兄弟,以暴力胁迫,令他心生恐惧,所以签下本票,且没有顶罪的事情。

警方指出,被害人已付款3万元,因无力继续付款,所以报警,警员昨天循线到交付金钱的地点逮捕张嫌,并起出一批毒品、本票、被害人的身份证影本,借款契约书等证物。

警方讯后,全案依妨害自由、恐吓取财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检署侦办。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