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桦:病死猪VS病死的人

【新唐人2013年5月7日讯】不知从何时起,动物们似乎很容易生病。它们要是病了、死了,咱们这些“高级动物”难免会被殃及。

从一则并无新意的新闻说起。报载,公安部近日披露了十大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件,主要包括:病死羊肉毒死人、病死鸡肉上餐桌、老鼠肉冒充羊肉……其中有个案子,与咱们广东人密切相关:福建近40吨病死猪肉流入广东湖南等地居民餐桌,已落网的嫌犯中有两人供职于政府部门,他们利用工作之便,将搜集来的本该无公害处理的病死猪肉,用来销售,最终被“有公害处理”了。

这事儿让我想到,城市居民,尤其是发达城市居民,必须拥有更加结实的肠胃。如果大家记忆力不坏,肯定记得不少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标题多以“流入广东”、“流入上海”为卖点。譬如“毒大米流入广东”、“浙江病死猪流入上海”、“废弃烤鸭油流入北京”。我印象特别深的,是浙江一位餐饮业老板对媒体说过的一句话:“上海人不知吃过我们多少死猪”。类似的话,想必那些倒卖病死猪到广东的商贩也在私下闲聊过。

发达城市更容易吸引病死猪肉,道理不难理解。譬如市场大、利润高。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几乎年年都有私宰肉的新闻曝光,为什么?因为正常渠道供不应求。去年有个报导说,广州2011年消耗生猪900万头,但本地只能解决240万头。巨大的缺口自然会对私宰肉形成巨大吸引力。所以,发达地区的监管部门,尤其要打起与经济增速相匹配的履职精神。一次成功的监管,胜过千万肠胃的强大消化能力。

但是,老百姓叹息监管,估计已显得比吃病死猪肉还要疲惫。如报导所示,在福建漳州,商贩收购病死猪肉已是公开秘密(估计在其他许多地方也一样),一位官员甚至表示,病死猪肉无公害处理,基本无人监管。监管部门不监管,可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他们没吃过病死猪肉;二是,他们虽没吃过病死猪肉,但他们的责任与良知却病了,坏死了。

病死猪肉的危害不容小视:猪中毒而死的,人食其肉也可能中毒;猪得了炭疽、鼻疽、布氏杆菌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及寄生虫病的,人食其肉也易发病。这次福建流入粤湘等地的病死猪肉,就被抽检发现了蓝耳病、伪狂犬病病毒,两种均为急性高致死性疫病,传染性强。于是又想起上个月“第十九个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发布的数据: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约350万,其中胃、结直肠肛门、肝脏、食管等消化系统患癌发病率,分列第二、三、四、五名。这其中,病死的动物肉想必为上榜的数据发挥了一定作用。

人们让猪病死,病死猪又让人病死。多么荒诞的现实啊!但说起来,原因还是归结于咱们许多人的道德良知病得不轻,而道德良知之病又要归结于监管之病。近日最高法与最高检官员在答记者问时说,食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最高可判刑10年。真要是那般严格执行,我估计监狱会官满为患。可事实上呢?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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