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抗争遭惩处 警忧打击士气

【新唐人2013年05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4日电)警政署针对苗栗警方处理苑里反风车争议做出惩处,当事人低调表示“尊重长官决定”;不过有员警抱屈,担心打击士气。

德商英华威集团申请获准在苗栗县苑里镇沿海施设风力发电机组,引发当地民众组自救会抗争,声援学生团体也加入抗争;苗栗警方排除过程中因对学生“上铐”、言词不妥,遭民进党立委批评执法过当。

警政署内部检讨后,开出惩处名单,包括现场指挥官通霄分局长吴铭渊记过1次、苗栗县警察局长曾义琼申诫2次、通霄分局侦查队长黄显能申诫2次并调任刑警大队、通霄分局侦查佐苏金成申诫1次。

吴铭渊表示,尊重长官裁决,“事情和平落幕就好,未来仍将依法行事”。

他指出,警方执行公权力是“保障合法、取缔非法”,对于抗争学生、自救会成员屡劝不听才采取强势做为。

惩处案出炉,当事人多低调不回应;但有员警私下抱屈认为,依法执勤有功无赏,反遭检讨,简直“两面不是人”,忧心打击基层员警士气,“未来面对群众运动,如何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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