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通话费较陆贵 电信业澄清

【新唐人2013年05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江明晏台北2日电)消基会指出,台湾通话费率是大陆的6.25倍,非常不合理。对此,电信业者表示,若没有考虑优惠、促销、汇率等所有因素,恐陷“苹果比橘子”的盲点。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任委员石世豪表示,会再与电信业者加强沟通。

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副秘书长、台湾大学电信工程学研究所教授林宗男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指出,依照台湾的薪资水准比较发现,台湾月租费外的平均通话费率为日本的1.45倍、新加坡的2.1倍、韩国的2.7倍、香港的2.9倍、大陆的6.25倍,非常不合理。

对此,电信业者表示,不完全清楚消基会的比较标准,由于资费是非常复杂的设计,比较各国情况时,必须考虑到底是比较高、中、低哪一种资费方案?有没有把赠送内容如,前10分钟免费、网外赠送100分钟等因素考虑进去,还是只比照牌照价?

更别说需要扣除汇率、市场购买力等的因素,而大陆有些资费方案是“双向收费”,如果没有排除,恐陷入“苹果比橘子”的盲点。

也有电信业者指出,大陆目前并没有推出网内互打免费方案,国际间也少有上网吃到饱的服务,但网内互打免费、上网吃到饱都是台湾业者的特色,可见国内电信业者仍推出不少利多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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