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 5/1起受理申请

【新唐人2013年04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29日电)内政部今天表示,以房养老试办计划从5月1日起公告受理,为期3个月,符合资格的长者可向各县市政府社会局(处)申请

内政部试办以房养老计划,采不动产逆向抵押概念,符合资格的长者,可选择将房子抵押给政府,政府再按长者性别、年龄及其不动产估价结果,精算出每月折现金额,让长者以房养老。

社会司表示,以房养老从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请,符合资格老人可在受理期间,检附申请书、国民身份证正本、最近1个月内建物及土地登记第一类誊本各1份、最近一期房屋税单正本等文件,向地方政府社会局、处申请。

社会司说,以挂号邮寄方式递送申请资料者,若担心证件正本遗失,可仅检附影本,等专人到宅访视时,再补证;若委托第3人办理,受委托人需填委托书、检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内政部今年3月1日宣布试办以房养老后,开始在北、中、南、东办理5场分区说明会,并对各县市政府承办人员进行教育训练,针对实际申请作业流程、资格审查等事项逐一说明,也提醒访视老人应注意事项。

社会司说,试办计划从自102年3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试办总人数至多100人,若3个月受理截止后,发现符合申请民众未额满,将择日再公告受理。

内政部表示,以房养老试办对象锁定在年满65岁以上、无法定继承人、单独持有不动产,且不动产价值不能超过社会救助法规定的中低收入户标准。

内政部表示,民众对试办方案有任何疑问,除直接询问各县市政府,也可拨打内政部社会福利咨询服务专线1957,服务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晚上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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