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续推动高屏大湖计划

【新唐人2013年04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2日电)经济部水利署长杨伟甫今天表示,高屏大湖计划因环差还未通过,退回经济部再检讨,但考量南部地区需要,他认为应继续推动。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102年度经济部主管地方产业发展基金、水资源作业基金。

审查水资源作业基金中编列“固定资产建设改良扩充计划”新台币22亿3150.5万元时,由于过去预算执行率偏低,加上原先编列高屏大湖计划经费因环差还未通过等因素,立委纷纷喊应删除部分预算。

不过因“固定资产建设改良扩充计划”中除了高屏大湖计划编列预算约4亿8650万元,其他还涉及各地水库预算,杨伟甫表示,若删除预算额度超过高屏大湖计划4亿8650万元,恐影响全台水库清淤改造。

经委会随后决定,将“固定资产建设改良扩充计划”预算送院会协商;其他水资源作业基金中包括印刷装订与广告费、取缔滥采砂石与检举违法水利法奖励、管理及总务费用、中区水资源局办理端正政风其他费用,合计删1480万元;而河川疏濬土石处理收入原先仅编列19.5亿元,则再增列2亿元。

另外,经委会审查地方产业发展基金时,较无出现较大争议,仅针对基金中的服务费用小删100万元,至于会费、捐助、补助、分摊与交流活动费,也仅删减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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