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立规 强化公股投信内控

【新唐人2013年03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5日电)财政部提出9大防弊措施,强化公股金融机构证券相关事业内控内稽制度,确保投资人权益。财政部指出,未来公股投信董事长、总经理必须遵守专任原则,不得由母公司派员长期兼任。

第一金投信基金经理人涉及炒股,财政部请公股金融机构针对证券投资等相关事业内部稽核与控制制度进行清查,初步还符合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同时指出,本周之内第一金投信会回报行政惩处结果。

不过为了确保投资人的权益,财政部今天订定强化公股金融事业证券相关业务作业原则。

财政部指出,公股投信董事长、总经理必须专任为原则,不可以由母公司长期派员兼任;财政部也考虑,由于人事安排也有青黄不接时候,所以母公司要派员兼任,也仅能短暂时间。

财政部说,未来公股投信董事会必须要有外部董事,由外部的专家、学者担任,目前未限制需要有多少比例的外部董事,但起码要1名以上。

操盘的相关人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要买卖股票、需先取得核准,事后须依规定办理申报。

研究人员写投资标的,须要相关事实为基础,并对研究员有客观的评鉴制度。

投资标的应该要集体决策,财政部指出,投资标的不能由1人判断,必须要2人或3人以上决策。

若投资个股亏损到一定的程度,应该定期检讨是否停损。财政部指出,亏损程度要依各投信的规模、可忍受的程度做为依归。

稽核单位必须要按季专案检查,追踪执行情形并提报董事会。

各级主管机关强化相关人员平时考核时,要注意其财务或消费等有无异常,并建立异常通报机制。

最后,董事长及总经理须负责督导。财政部指出,相关的作业规定即日起实施,公股投信要尽快落实,若违反规定财政部也会进行纠正与检讨该负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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