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立規 強化公股投信內控

【新唐人2013年03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5日電)財政部提出9大防弊措施,強化公股金融機構證券相關事業內控內稽制度,確保投資人權益。財政部指出,未來公股投信董事長、總經理必須遵守專任原則,不得由母公司派員長期兼任。

第一金投信基金經理人涉及炒股,財政部請公股金融機構針對證券投資等相關事業內部稽核與控制制度進行清查,初步還符合主管機關的相關規定,財政部同時指出,本周之內第一金投信會回報行政懲處結果。

不過為了確保投資人的權益,財政部今天訂定強化公股金融事業證券相關業務作業原則。

財政部指出,公股投信董事長、總經理必須專任為原則,不可以由母公司長期派員兼任;財政部也考慮,由於人事安排也有青黃不接時候,所以母公司要派員兼任,也僅能短暫時間。

財政部說,未來公股投信董事會必須要有外部董事,由外部的專家、學者擔任,目前未限制需要有多少比例的外部董事,但起碼要1名以上。

操盤的相關人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要買賣股票、需先取得核准,事後須依規定辦理申報。

研究人員寫投資標的,須要相關事實為基礎,並對研究員有客觀的評鑑制度。

投資標的應該要集體決策,財政部指出,投資標的不能由1人判斷,必須要2人或3人以上決策。

若投資個股虧損到一定的程度,應該定期檢討是否停損。財政部指出,虧損程度要依各投信的規模、可忍受的程度做為依歸。

稽核單位必須要按季專案檢查,追蹤執行情形並提報董事會。

各級主管機關強化相關人員平時考核時,要注意其財務或消費等有無異常,並建立異常通報機制。

最後,董事長及總經理須負責督導。財政部指出,相關的作業規定即日起實施,公股投信要盡快落實,若違反規定財政部也會進行糾正與檢討該負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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