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嫌穷恶遗弃 妻诉请离婚

【新唐人2013年03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22日电)林姓男子婚后以子很穷、无法生育为理由,在外交“小三”,妻子含泪成全丈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判准离婚。

王女和林男民国94年结婚,丈夫买不起房子,婚后夫住在娘家;未料,林男竟然嫌妻子穷,且无法生育,于98年离家到台北工作后,就未曾回台东。

王女深爱丈夫,终日以泪洗面,多次打电话给丈夫,表达愿意到台北陪丈夫,但都被丈夫拒绝。王女于100年5月辞掉台东工作,北上找丈夫,却发现丈夫已有“小三”。

王女伤心欲绝,回到台东打电话告诉林男,愿意成全他和“小三”,但丈夫不但不领情,还说“要拖到老才离婚”,从此不再接听妻子电话。

去年过年,王女告诉胞妹,她很爱这个婚姻,还哭了一个晚上。后来王女罹患忧郁症,接着又住院,陆续切除子宫、卵巢及输卵管,她拜托小姨子把她的状况告诉丈夫,丈夫还是不闻不问。

王女彻底失望,日前向台东地方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认为林男“恶意遗弃”,判准两人离婚。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