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昌案 绿告刘忆如不起诉

【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4日电)副总统吴敦义、前经建会主委刘忆如等人被控在总统选举期间对宇昌案发言,涉嫌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北检今天处分不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公布的不起诉书指出,前民主进步党主席蔡英文控告时任副总统候选人吴敦义、时任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忆如及台北巿议员李新,在总统选举期间对宇昌案发言、出具相关资料及刊登广告,涉嫌致外界误以为她是以个人控制的公司骗取国发基金投资。

检方调查并传唤吴副总统、刘忆如等人及证人后,认定吴副总统、李新所为是可受公评;刘忆如部分,公布相关资料的文件日期标示错误,并非故意所为,发现错误后,就透过媒体发表澄清报导。

北检侦结,认定吴敦义等人犯罪嫌疑不足,全案处分不起诉。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