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堂掌机侵权 罚3千万美元

【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讯】(中央社台北14日电)任天堂公司(Nintendo Co.)表示,纽约联邦陪审团判定任天堂的3DS掌上型游戏机侵权,并要求任天堂支付3020万美元给索尼公司(Sony Corp.)前员工。

任天堂发言人表示,陪审团裁定任天堂的掌上型游戏机侵犯富田诚次郎(Seijiro Tomita)拥有的3D技术专利。

根据法院的文件,在索尼工作近30年、并于2002年辞职的富田诚次郎在2011年控告任天堂侵权。全球最大游戏机制造商─任天堂在同一年也推出玩家可裸眼看3D画面的3DS。

任天堂表示会再继续上诉。任天堂发言人接受电访时说:“我们相信我们可以打赢这场官司,3DS并没有侵权。”

任天堂1月时将3DS全年销售预测从1750万台调降至1500万台,并预期3月止这个年度的营业亏损为200亿日圆(2亿800万美元)。任天堂也力图与苹果公司(Apple Inc.)和三星电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的平板电脑较劲。

任天堂去年发行最新的家庭游戏机Wii U。(译者:中央社陈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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