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案大事记

【新唐人2013年02月25日讯】(中央社台北25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表示,政府愿正面接受核能四厂停建公投检验,希望让这个纷扰的议题可获得解决。以下为核四案大事记。

–民国69年,台电首度提出核四建设计划,政府同意贡寮为核四厂址。

–民国74年,行政院裁示“民众疑虑未澄清前,核四厂不急于动工”。

–民国81年2月20日,行政院通过恢复核四计划。

–民国83年5月22日,核四厂址所在地贡寮乡举办“核四兴建住民投票”,投票率58%,反对兴建核四的比例达96%;同年台北县(现为新北市)政府举办“是否兴建核四厂全县公民投票”,以及罢免4名拥核的中国国民党籍立委,但两场投票的投票率都仅有约20%。

–民国83年9月,前民进党主席林义雄成立核四公投促进会,发起千里苦行。

–民国85年3月22日,在前总统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期间,举办“核四市民投票”,投票率达到过半的58.7%,反对兴建核四者达52%。

–民国85年5月-10月 ,立法院通过废止核四兴建案,行政院覆议成功。

–民国88年3月17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发核四建照。

–民国89年10月27日,民进党执政后,行政院宣布核四停建。

–民国90年1月15日,大法官会议做出520号解释,认为行政院应补正程序,向立院报告。若立院反对,则应由政院和立院朝野党团协商解决方案。

–民国90年1月31日,立法院通过续建核四。

–民国90年2月13日,行政院长张俊雄与立法院长王金平签署核四复工协议书,达成核四复工协议,隔天14日行政院宣布核四复工。

–民国100年3月11日,日本东北大地震,福岛第一核电厂爆发核灾。

–民国101年7月15日,前副总统吕秀莲宣布推动新北市反对核四厂填装燃料棒公民投票案。

–民国101年12月,富邦文教基金会执行董事陈蔼玲和近百名妈妈们与妇女朋友,发起组成“妈妈监督核电厂联盟”。

–民国102年2月,民间团体宣布举办309废核大游行。

–民国102年2月19日,行政院长江宜桦指派行政院副院长毛治国,担任核能安全党政平台窗口,负责沟通。

–民国102年2月25日,行政院长江宜桦宣布政府愿意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让人民决定是否继续兴建核四,也让核四议题理性讨论,希望可解决这个纷扰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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