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阀故障酿车祸 水公司判赔

【新唐人2013年02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8日电)自来水公司控制阀故障致路面淹水,张姓男子打滑车祸,乘客吴姓少年身亡,吴父母请求水公司赔偿,台中地院判赔193万元。

张姓男子在去年1月晚间10时开车载姊姊及13岁的表侄吴姓少年,行经南投县名间乡,因自来水公司设置的自来水控制阀故障,造成路面积水,车辆打滑撞及路旁围墙,吴姓少年伤重身亡。

吴姓少年的父母提告要求自来水公司赔偿新台币共485万元。自来水公司指称,张男无照又超速驾驶,与自来水阀漏水无关,当时路面仅潮湿,未到积水程度。

台中地院法官根据附近居民作证及南投县警察局公务电话记录记载,通报漏水时间至发生事故已涌出水流30分钟,造成积水,并认车祸责任归属张男与自来水公司比率各为60%及40%。

台中地院判决,自来水公司必须赔偿吴姓少年父母的损害193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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