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閥故障釀車禍 水公司判賠

【新唐人2013年02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8日電)自來水公司控制閥故障致路面淹水,張姓男子打滑車禍,乘客吳姓少年身亡,吳父母請求水公司賠償,台中地院判賠193萬元。

張姓男子在去年1月晚間10時開車載姊姊及13歲的表姪吳姓少年,行經南投縣名間鄉,因自來水公司設置的自來水控制閥故障,造成路面積水,車輛打滑撞及路旁圍牆,吳姓少年傷重身亡。

吳姓少年的父母提告要求自來水公司賠償新台幣共485萬元。自來水公司指稱,張男無照又超速駕駛,與自來水閥漏水無關,當時路面僅潮濕,未到積水程度。

台中地院法官根據附近居民作證及南投縣警察局公務電話記錄記載,通報漏水時間至發生事故已湧出水流30分鐘,造成積水,並認車禍責任歸屬張男與自來水公司比率各為60%及40%。

台中地院判決,自來水公司必須賠償吳姓少年父母的損害19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