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会修法加重盗伐刑责

【新唐人2013年02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8日电)行政院农委会表示,已通过森林法第52条修正草案审查,将盗伐刑责提高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推展后续修法流程。

农委会林务局指出,近来森林盗伐事件频传,国有林中红桧、扁柏、红豆杉及牛樟等珍贵树种屡遭盗伐者为不法利益而盗伐或窃取,为提升预防效果,遏阻盗伐行为,将推动修法加重刑责

林务局强调,农委会7日第969次主管会报通过森林法第52条修正草案审查,将盗伐刑责由现行规定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1年以上、7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对于窃取红桧、扁柏及牛樟等贵重木者,更可加重刑度达二分之一;也就是说,若是窃取贵重木树种者,最高可处10年6个月有期徒刑。

林务局并说,这项修正草案,除了提高盗伐的刑责外,对于实施犯罪行为所用的车辆、器具,不论是否为犯罪行为人所有,都将遭到没收,处罚相当重,希望借此遏阻山老鼠违法盗伐行为。

林务局补充,前述修正草案,后续将依法制作业程序函报行政院审查后,送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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