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超量烟入境 罚11万7千元

【新唐人2013年02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卞金峰桃园机场3日电)4名旅客昨晚从日本搭机返国入境时,超带234条香烟,遭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查获,超带数量为今年最多,共罚11万7000元。

入境携带超量烟酒被查获,今年元月1日起,免除坐牢刑责,改没收罚款,陈姓、李姓、黄姓等3男及林女共4名台籍旅客,昨天晚间约10时左右,从日本东京搭乘日本航空班机回国。

不过,他们在第二航厦入境通关时,因总共携带了238条香烟入境遭海关查获,海关除发还4人可携带入境的4条香烟外,其他超过的234条香烟没收,并罚款新台币11万7000元,成为这项新法受罚金额最高的首例。

海关说,最近查获的案例大多是携带超额数条或10多条香烟,超带200多条,还是今年首见。

海关指出,从今年元旦起,依“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规定,入境旅客携带自用烟酒免税数量为酒类1公升,卷烟200支(1条)、或雪茄25支、或烟丝1磅。

若携带超过免税数量的烟酒入境,超额上限为酒4公升,卷烟4条(800支)、雪茄100支、或烟丝4磅,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完税放行。

携带超过免税数量烟酒入境,且未依规定向海关申报,根据新修正的“烟酒管理法”,卷烟每条处500元罚锾,烟丝每磅罚3000元,雪茄每25支罚4000元,酒每公升罚2000元,海关还会没入超量的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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