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宾:第二次被国保逐出广东

【新唐人2013年1月13日讯】新年第二天,我因“涉嫌非法集会”被押进派出所,随后被广州国保押送上离开广州的火车。我在中国大陆境内被驱逐已是第二次了,上一次在深圳。

此次事件起因是网上的一则消息:“广州公民论坛:新年新梦想,新年新气象。广州热爱自由民主、运动健身的朋友,请于2013年元月2日下午14:30,到广州天河体育中心会友聊天,运动健身。”我素来热爱健身,自是不会错过。

那天中午艳阳高照,但我预感到晚上可能要在派出所过夜,特意穿了秋裤、厚棉衣。不过,我还是心存侥幸,心想只是路过看看,又没公布行程,应不至于被他们抓住。显然,我太乐观了。

前一天夜里3点睡的,起来已是中午1点,匆忙洗漱后,就急急地去坐地铁,因路线不熟悉,近3点才到站。看手机,收到朋友们的现场消息:“警察、辅警已将中信广场团团包围,另国保、便衣到处都是”,“整个广场,被十多辆车及大批警察、便衣围了起来,空旷的广场只见零散分布着十几个游人和小孩,有人在路边用摄像机拍摄,只要路过的人都被拍摄下来”。

约3点钟,我到了中信广场,看见其外围每隔几米远就有穿戴整齐的警察,还有不少便衣。我准备绕广场一周,寻找认识的人,但只走了一二分钟,背后过来一人,用力抓住我的手臂,他晃了一下警察证后,问我要身份证。他确认后,就把我押上金杯警车,一个便衣负责摄像。

我被带到天河南派出所,在审讯室里,我见到早于我之前也被抓的欧彪峰、黄敏鹏、袁奉初、徐则今、张圣雨、刘冰、陈波,连同我一共八个人。后来得知的情况是,此次广场聚会,到现场的朋友可能有二十多人,但有些没到现场的人也被抓了。部分赶到现场的朋友,相互联系后,另找地方进行了聚会。另外郭春平、刘远东,徐琳、刘珊娟等,没到广场前就被控制起来,其中郭春平被遣返回河南老家。

我们经历了两轮审讯,第一轮较简单,后一轮很详细,分别在不同的派出所进行。前轮审讯由一个国保给八个人做笔录,所以较简单;后面这次则是将我们押到不同的派出所,一对一地审讯,凶险很多。

一个系LV皮带的国保试探张圣雨,问他如何才能实现民主,张说:“首先要多党制衡,允许真正的多党制。政党轮流执政,虽然也会有腐败,但概率低得多”。国保威胁他:“你一个人做不了什么事的,你反对共产党,结局很可能就是坐牢。”张圣雨不惧威胁,说“推翻一党专制,我没有什么可失去了,大不了坐几年牢,民主后我就能放出来”。我在旁边听了他们的对话,很佩服张圣雨的勇气,虽然他高中都没读过,却说出了很多博士、教授都不敢说的话。

黄敏鹏是广州的一位土地维权代表,以前见过一次,没想到这次他也进来了。我听到派出所看守朝他吼“我让你他妈的老实点,不要说话,没听到啊”。黄敏鹏回敬了他,那看守上去纠住黄上衣领,看样子想打人。我上去把他们拉开,看守接着把目标对着我,过来抓我衣服,想打我,我用力把他甩开了。国保并未制止看守对我们的侮辱、恐吓,而对之默许。

后来我听欧彪峰说,国保向他所在的公司施加压力,令他失业,致使他的生计陷入困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力国际公约》第6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公约保障公民的工作权利,可国保却反向行之,太卑鄙。

张圣雨、黄敏鹏、袁奉初、欧彪峰是和警察、国保打过交道的老手了,面对国保,他们没有畏惧,而对其大谈民主理念,将派出所当成宣扬民主、人权理念的场所。

下午6点,我们八人陆续被转移到其它地方。我由一位40岁左右经验老练的的国保一对一地审讯。他对广、深两地的民间人士较熟悉,比对着我的手机通讯录说“这些人我都认识啊,是我的老朋友”,然后在审讯笔录里写上“我认识柴金元、唐荆陵、郭飞雄、刘远东、袁小华、袁新亭、袁奉初、滕彪、浪子、余刚、刘士辉等人”。真是可笑,这算威胁么,难道认识他们也是罪状么?

他还审问我两个月前在中信广场前撕毛泽东头像的详细情况,以及去年6月份为什么在郑州被拘留的详细情况。

审讯持续了两个小时,最后他说“广州不欢迎你,你以后也不要再来广州了,你来这里做什么呢,不要再给广州添麻烦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被要求带他们去住处收拾行李,立刻离开广州。之后,他们将我带到火车站,守着我一直到火车开动。不仅如此,国保还威胁房东,不要再将房屋出租给我。《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国保的做法显然违背国际公约。

另外,《世界人权宣言》第12条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国保扣押我的手机、翻看我的通话记录与短信、搜查我的行李箱,还强行闯入我的卧室,这是典型的侵犯人权。

还要指出的一点是,国保在违背我本人意愿的情况下,用我的钱买了一张T38次2013年1月2日23时53分由广州开往株洲的火车票,票价169元,另加手续费5元,总计174元。我认为这是对个人私有财产的严重侵犯。

最后,附一段我与沈姓国保之间的谈话:

我:“怎么称呼?”

国保:“姓沈。”

我:“沈警官,你想过民主化之后做什么吗?”

国保:“可能再进个公司吧。”

我:“进哪里不好说吧,作恶的、有污点的国保是要受审判的。”

国保:“你说的话很像法轮功说过的,十几、二十年前法轮功也这样对我说过,现在呢?他们很多人都死了。”

我:“孙中山先生讲,民主潮流浩浩荡荡,势不可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无论是十年、二十年或者三十年,民主是世界潮流,一定会有到来的那一天,那时候,作恶的人必将受到审判。”

文章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