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賓:第二次被國保逐出廣東

【新唐人2013年1月13日訊】新年第二天,我因「涉嫌非法集會」被押進派出所,隨後被廣州國保押送上離開廣州的火車。我在中國大陸境內被驅逐已是第二次了,上一次在深圳。

此次事件起因是網上的一則消息:「廣州公民論壇:新年新夢想,新年新氣象。廣州熱愛自由民主、運動健身的朋友,請於2013年元月2日下午14:30,到廣州天河體育中心會友聊天,運動健身。」我素來熱愛健身,自是不會錯過。

那天中午豔陽高照,但我預感到晚上可能要在派出所過夜,特意穿了秋褲、厚棉衣。不過,我還是心存僥倖,心想只是路過看看,又沒公佈行程,應不至於被他們抓住。顯然,我太樂觀了。

前一天夜裡3點睡的,起來已是中午1點,匆忙洗漱後,就急急地去坐地鐵,因路線不熟悉,近3點才到站。看手機,收到朋友們的現場消息:「警察、輔警已將中信廣場團團包圍,另國保、便衣到處都是」,「整個廣場,被十多輛車及大批警察、便衣圍了起來,空曠的廣場只見零散分佈著十幾個遊人和小孩,有人在路邊用攝像機拍攝,只要路過的人都被拍攝下來」。

約3點鐘,我到了中信廣場,看見其外圍每隔幾米遠就有穿戴整齊的警察,還有不少便衣。我準備繞廣場一週,尋找認識的人,但只走了一二分鐘,背後過來一人,用力抓住我的手臂,他晃了一下警察證後,問我要身份證。他確認後,就把我押上金盃警車,一個便衣負責攝像。

我被帶到天河南派出所,在審訊室裡,我見到早於我之前也被抓的歐彪峰、黃敏鵬、袁奉初、徐則今、張聖雨、劉冰、陳波,連同我一共八個人。後來得知的情況是,此次廣場聚會,到現場的朋友可能有二十多人,但有些沒到現場的人也被抓了。部分趕到現場的朋友,相互聯繫後,另找地方進行了聚會。另外郭春平、劉遠東,徐琳、劉珊娟等,沒到廣場前就被控制起來,其中郭春平被遣返回河南老家。

我們經歷了兩輪審訊,第一輪較簡單,後一輪很詳細,分別在不同的派出所進行。前輪審訊由一個國保給八個人做筆錄,所以較簡單;後面這次則是將我們押到不同的派出所,一對一地審訊,凶險很多。

一個系LV皮帶的國保試探張聖雨,問他如何才能實現民主,張說:「首先要多黨制衡,允許真正的多黨制。政黨輪流執政,雖然也會有腐敗,但概率低得多」。國保威脅他:「你一個人做不了什麼事的,你反對共產黨,結局很可能就是坐牢。」張聖雨不懼威脅,說「推翻一黨專制,我沒有什麼可失去了,大不了坐幾年牢,民主後我就能放出來」。我在旁邊聽了他們的對話,很佩服張聖雨的勇氣,雖然他高中都沒讀過,卻說出了很多博士、教授都不敢說的話。

黃敏鵬是廣州的一位土地維權代表,以前見過一次,沒想到這次他也進來了。我聽到派出所看守朝他吼「我讓你他媽的老實點,不要說話,沒聽到啊」。黃敏鵬回敬了他,那看守上去糾住黃上衣領,看樣子想打人。我上去把他們拉開,看守接著把目標對著我,過來抓我衣服,想打我,我用力把他甩開了。國保並未制止看守對我們的侮辱、恐嚇,而對之默許。

後來我聽歐彪峰說,國保向他所在的公司施加壓力,令他失業,致使他的生計陷入困境。《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力國際公約》第6條規定:「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工作權,包括人人應有機會憑其自由選擇和接受的工作來謀生的權利,並將採取適當步驟來保障這一權利。」公約保障公民的工作權利,可國保卻反向行之,太卑鄙。

張聖雨、黃敏鵬、袁奉初、歐彪峰是和警察、國保打過交道的老手了,面對國保,他們沒有畏懼,而對其大談民主理念,將派出所當成宣揚民主、人權理念的場所。

下午6點,我們八人陸續被轉移到其它地方。我由一位40歲左右經驗老練的的國保一對一地審訊。他對廣、深兩地的民間人士較熟悉,比對著我的手機通訊錄說「這些人我都認識啊,是我的老朋友」,然後在審訊筆錄裡寫上「我認識柴金元、唐荊陵、郭飛雄、劉遠東、袁小華、袁新亭、袁奉初、滕彪、浪子、余剛、劉士輝等人」。真是可笑,這算威脅麼,難道認識他們也是罪狀麼?

他還審問我兩個月前在中信廣場前撕毛澤東頭像的詳細情況,以及去年6月份為什麼在鄭州被拘留的詳細情況。

審訊持續了兩個小時,最後他說「廣州不歡迎你,你以後也不要再來廣州了,你來這裡做什麼呢,不要再給廣州添麻煩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我被要求帶他們去住處收拾行李,立刻離開廣州。之後,他們將我帶到火車站,守著我一直到火車開動。不僅如此,國保還威脅房東,不要再將房屋出租給我。《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規定:「合法處在一國領土內的每一個人在該領土內有權享受遷徙自由和選擇住所的自由。」國保的做法顯然違背國際公約。

另外,《世界人權宣言》第12條規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國保扣押我的手機、翻看我的通話記錄與短信、搜查我的行李箱,還強行闖入我的臥室,這是典型的侵犯人權。

還要指出的一點是,國保在違背我本人意願的情況下,用我的錢買了一張T38次2013年1月2日23時53分由廣州開往株洲的火車票,票價169元,另加手續費5元,總計174元。我認為這是對個人私有財產的嚴重侵犯。

最後,附一段我與沈姓國保之間的談話:

我:「怎麼稱呼?」

國保:「姓沈。」

我:「沈警官,你想過民主化之後做什麼嗎?」

國保:「可能再進個公司吧。」

我:「進哪裡不好說吧,作惡的、有污點的國保是要受審判的。」

國保:「你說的話很像法輪功說過的,十幾、二十年前法輪功也這樣對我說過,現在呢?他們很多人都死了。」

我:「孫中山先生講,民主潮流浩浩蕩蕩,勢不可擋,順之者昌逆之者亡。無論是十年、二十年或者三十年,民主是世界潮流,一定會有到來的那一天,那時候,作惡的人必將受到審判。」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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